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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 中国兰花交易网新草拟的论坛新规则(必看) 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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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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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东 广州
头衔: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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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店铺
过期 楼主(2005-7-30 21:35:40) 博客 收藏  
[size=4]本站草拟了一份如下的新规则,如果不够完善,希望广大用户提出来,待完善后再执行![/size]
==============================================================
[align=center][color=#FF0000][size=4]论坛新规则[/size][/color][/align]
[color=#000080][size=3]一、 中国兰花交易网论坛的管理规则
1. 中国兰花交易网社区是一个为用户提供相互交流、互帮互助的场所;
2. 中国兰花交易网将会对部分问题进行回答;
3. 用户也可以在此交流交易的乐趣、艺兰心得和讨论彼此感兴趣的话题;
4. 中国兰花交易网的社区是一个属于中国兰花交易网用户自己的小区。

二、发帖规则

用户在中国兰花交易网论坛上发贴或者站内短信必须遵守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以下内容一经发现, 中国兰花交易网将立即删除,并无限期封锁其论坛发贴和站内短信的功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国兰花交易网将保留配合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1. 反对宪法等国家现有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形象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诽谤或攻击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类似以下的广告帖子绝对要删除:
例一:我的店铺开张了,大家去看一看啊!
例二:我的×××东东只卖一块钱,大家来看啊!品种全面降价!欢迎光临!
例三:请不要用一些莫名其妙,千奇百怪的标题,但是里面没有内容,目的完全是为了炒作。如:“看!这是什么东西?”;“天哪出事了!!”等等。
例四:寻找友情链接店铺。
例五:帖子内图片可以点击的,图片内带有店铺链接地址、店铺ID、Logo等。
例六:帖子内容后带店铺链接的。
例七:仿造签名檔格式做店铺或对外网链接的。
例八:任何有关加入某个QQ群的帖子。
例九:在帖子里发表其它外网的链接。
例十:在帖子里以搞活动为理由,进行广告的。

三、违规发帖

以下情况的论坛发帖和站内短信留言,一经发现中国兰花交易网将会立即删除,第二次发现将封锁其论坛发贴和站内短信功能3个月到无限期。造成严重后果的,中国兰花交易网将保留配合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1. 张贴任何违反中国兰花交易网服务协议的内容;
2. 张贴粗鲁,诽谤,漫骂,暴力威胁等攻击性言语以及色情图片文字;
3. 张贴任何有关广告,推广商品,服务和商业网站的链接、图片或者文字;
4. 未经本人同意,张贴涉嫌侵犯他人版权,或其它有关知识产权、个人肖像权及名誉权的内容;
5. 未经本人同意,公开他人联系方式,个人信息,包括他人来往书信,MSN,QQ记录等;
6. 未正确或适当留在相应分类论坛内的留言;
7. 含有个人主观政治观点,煽动性言论的;
8. 恶意刷屏或者一贴多发;
9. 其它拒绝中国兰花交易网的指导和劝说的留言;
10. 如果有一个讨论主题违反以上中国兰花交易网论坛规则,则该讨论主题下的所有留言将被一并删除。
11. 禁止使用仿钻石心级头像及国家伟人头像,一经查处第一次口头警告并删除头像,第二次进行警告。
[/size][/color]



 
最后编辑的是 网络骑师 on 2005-7-31 23:44:36, 总计第 7 次编辑
广


欢迎光临听香阁兰花 宝山兰苑 小杨老师兰花专卖店 中华兰博园  
东洲兰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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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建 泰宁
头衔:会员
注册:2005-5-23
帖子:1279
积分:6853
 回复 1楼(2005-7-31 9:39:57) 博客  
[quote]坚决支持!/:d /:d /:d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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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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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北京 朝阳区
头衔:版主
注册:2005-2-19
帖子:2427
积分:13454
我的店铺
 回复 2楼(2005-7-31 9:27:54) 博客  
此网是什么网?!!!!(13. 禁止在论坛发投诉、举报、申诉类以及讨论相关话题的帖子,请直接联系客服处理,如果发现,立即删除 )
我看我们大家该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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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珂兰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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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 丽水遂昌县
头衔:掌柜
注册:2005-6-1
帖子:558
积分: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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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3楼(2005-7-31 9:16:30) 博客  
建议:1:在站内店铺销售产品的广告发一下也没什么,可以活跃气纷,本来就是一销售为主的网站要有自己的风格,没必要和别的网站一样。2:要让问题暴露出来,有问题的销售产品让大家争吵一下也没什么,别搞的一团和气的,虚伪!买卖哪有没问题的,解决了就好!大家都你好我好大家好,就没人来了!3:让大家监督卖家的行为是感在本网买兰草的关键,没人监督了,买的人心虚了,不法的卖家就猖獗了,最终损害的是网站的利益!4:解决买卖问题卖家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本人也是卖家],因为买方相对处于劣势!买家满意是网站兴旺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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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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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河北 廊坊
头衔:会员
注册:2005-6-20
帖子:2233
积分:5306
 回复 4楼(2005-7-31 9:14:43) 博客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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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兰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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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江苏 常州
头衔:总版主
注册:2004-11-15
帖子:1195
积分: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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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5楼(2005-7-31 8:28:49) 博客  
[color=#00008B][size=4]在一定规则下,还是要给予兰友对一些问题的探讨空间,言论自由在这里应该充分体现,在具体生活里,大家够规矩的了,在这里说说心里话还是应该可以的吧。前提是维护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和网站规则;尊重他人人格,人权,著作权、个人隐私。其他我认为还是放开点好。网站管理员认为不妥的可以劝告,自行删除,不听劝告的可以直接删除并给予警告。大家来还是图个心情愉快。另外,1. 中国兰花交易网社区是一个为用户提供相互交流、互帮互助的场所;场所改为“平台”好些。[/size][/color]



最后编辑的是 527兰轩 on 2005-7-31 8:31:01, 总计第 1 次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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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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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建 永安
头衔:会员
注册:2005-4-4
帖子:65
积分:2066
 回复 6楼(2005-7-31 1:12:40) 博客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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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草兰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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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 ,
头衔:会员
注册:2005-3-18
帖子:75
积分:1497
 回复 7楼(2005-7-31 0:59:51) 博客  
初看了一下,觉得分段还可以再修改合并,文字有些地方还要修改一下,有的内容可以移动一下地方,有的款项要修改一下比较好,说错了请批评指正。呵呵!以后没有机会提意见了。
一、 中国兰花交易网论坛的管理规则
2. 中国兰花交易网将会对部分问题进行回答;具体一点论坛还是什么的部分问题?
3. 用户也可以在此交流交易的乐趣、艺兰心得和讨论彼此感兴趣的话题; 养?

发贴规则 违规发贴 是否是同一类的管理规定可以合并?标题好象还要改的好一点。

二、 发贴规则;
用户在中国兰花交易网论坛上发贴或者站内短信必须遵守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站内短信?加发,或者站内发短信比较合适?
类似以下的广告帖子绝对要删除:例一~例十放这里不合适。
删除带连接的要好好琢磨一下?

三、违规发贴
10. 如果有一个讨论主题违反以上中国兰花交易网论坛规则,则该讨论主题下的所有留言将被一并删除。违反以上……论坛规则?“以上”感觉不通顺,文坛规则应该是论坛新规则。
11、……这一条用二个或。
12、……第二次进行警告? 第一次已经是口头警告,“进行警告”和口头警告的区别?
13、 这一条能修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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吟香居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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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江苏 无锡
头衔:版主
注册:2004-8-8
帖子:3375
积分:28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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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8楼(2005-7-31 0:49:59) 博客  
哈哈!这几天没来变化真大啊!
嘿嘿!好的条例我们要支持啊!
呵呵!11.14.条还是要不得啊!
骑士!新规则再研究研究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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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怡兰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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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云南 大理 莲瓣兰之乡
头衔: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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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9楼(2005-7-31 0:37:03) 博客  
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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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兰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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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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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4-8-27
帖子:655
积分:6674
 回复 10楼(2005-7-31 0:20:27) 博客  
太霸道了!


~~~~~~`有点过分的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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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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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 遂昌
头衔:掌柜
注册:2005-6-23
帖子:711
积分: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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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1楼(2005-7-30 23:50:01) 博客  
[quote]坚决支持!/:d /:d /:d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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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 上海
头衔:会员
注册:2004-11-19
帖子:61
积分:852
 回复 12楼(2005-7-30 23:39:04) 博客  
[QUOTE]什么都禁止了,我们还能干什么????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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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宇兰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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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四川 攀枝花
头衔:掌柜
注册:2005-3-31
帖子:357
积分: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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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3楼(2005-7-30 23:36:59) 博客  
[quote]什么都禁止了,我们还能干什么????[/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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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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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云南 大理
头衔:掌柜
注册:2004-4-29
帖子:1021
积分: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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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4楼(2005-7-30 23:27:10) 博客  
交易网的目的是好的。建议在11条的用词上再斟酌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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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奇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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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 上海
头衔:会员
注册:2005-5-24
帖子:486
积分:1303
 回复 15楼(2005-7-30 23:24:46) 博客  
提议: 1、禁止拍卖与兰花无关的东西。
2、拍卖与兰花有关的非兰花品应该专门给这些列个拍卖区。不要和兰花拍卖混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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