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表的帖子 ·我参与的帖子 ·我的收藏 ·我的博客 ·搜索帖子 ·收取短信 ·修改资料 ·股票讨论区
返回论坛首页>> 返回展开页面>> 公告栏>> 帖子内容
普通帖 关于以兰换兰的平台共享方案!
回复
前一页 1 2 3 4 ... 7 后一页 到第
翻指定的页码
  浏览回帖: 顺序 - 逆序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留言
亚顺
点击给我留言
来自:广东 梅州
头衔:会员
注册:2006-11-8
帖子:1172
积分:1276
 回复 16楼(2008-1-14 12:19:24)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红叶醉秋写到:

买家不能不经手续晋级为卖家,卖家还是要通过认证手续。
说得好,支持。



回顶部
金兰悠然
点击给我留言
来自:江苏 徐州
头衔:会员
注册:2007-3-30
帖子:2039
积分:2195
 回复 17楼(2008-1-14 12:20:34)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hdsvcn写到:

2心即可,心级多的反倒没有这方面的需要啦.
<IMG onerrorerror=noimg(this) src="http://pics.hmlan.com/touxiang/2006428195547_cd2f2c3b.jpg" border=0>
吉祥
点击给我留言
<SCRIPT language=j**ascript>var rateSum = '25';var user_name='%BC%AA%CF%E9';getRank(rateSum,user_name);</SCRIPT>11-40个信用积分,请点击查看详情
来自:安徽 0564
头衔:版主
注册:2003-8-22
帖子:2011
积分:12097
我的店铺
 回复 8楼(2008-1-14 12:06:00)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个人以为这样不好!自动增加了这么多交易掌柜,网站的责任会加重(当然交易所产生的费用不少)
还不如增加一个栏目,让兰友们自由交换.网站只负责提供一个私下交易平台,不负担任何交易责任!




最后编辑的是 金兰悠然 on 2008-1-14 12:23:07, 总计第 1 次编辑
回顶部
宋霜
点击给我留言
来自:湖北 潜江
头衔:会员
注册:2007-8-23
帖子:418
积分:458
 回复 18楼(2008-1-14 12:22:13)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翰香苑写到:

吉祥写到:

个人以为这样不好!自动增加了这么多交易掌柜,网站的责任会加重(当然交易所产生的费用不少)
还不如增加一个栏目,让兰友们自由交换.网站只负责提供一个私下交易平台,不负担任何交易责任!





回顶部
yjf3
点击给我留言
来自:浙江 杭州
头衔:会员
注册:2005-10-21
帖子:1174
积分:1848
 回复 19楼(2008-1-14 12:26:32)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吉祥写到:

个人以为这样不好!自动增加了这么多交易掌柜,网站的责任会加重(当然交易所产生的费用不少)
还不如增加一个栏目,让兰友们自由交换.网站只负责提供一个私下交易平台,不负担任何交易责任!
说的有理!我也觉得这样比较好,免得又纠纷不断!



回顶部
xincom
点击给我留言
来自:江苏 常州
头衔:会员
注册:2006-7-1
帖子:4591
积分:9322
 回复 20楼(2008-1-14 12:26:59)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呵呵~~有意思!!如果是四颗心呢,我够了;如果是八颗心呢,我还须努力!不过我还是赞成吉祥斑主的意思,网站提供一个以兰换兰的区域平台,不承担相应的易兰风险就不错了,但必须通过网站公证方交换品种,网站备份记录,如有易兰纠纷,网站虽不承担相应责任,但必须协助处理!



回顶部
绿谷幽静
点击给我留言
来自:浙江 丽水
头衔:会员
注册:2007-3-23
帖子:1416
积分:1430
 回复 21楼(2008-1-14 12:30:57)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这个规则太有意义了



回顶部
xianger
点击给我留言
来自:广西 南宁
头衔:会员
注册:2006-9-7
帖子:811
积分:1315
 回复 22楼(2008-1-14 12:31:08)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我很快就成钻石了
如果可以成为卖家也不错哦!



回顶部
闪烁的天空
点击给我留言
来自:云南 昆明
头衔:掌柜
注册:2005-8-2
帖子:1180
积分:1627
我的店铺
 回复 23楼(2008-1-14 12:34:42)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麦子写到:

10到15件即可,毕竟我们都是工薪吗。
这个卖家最好和正式卖家有所区分。
一是方便查找,二是保护商家,呵呵。
两心吧,工薪阶层,也就那么点基础了





回顶部
Aweige70130
点击给我留言
来自:江西 南昌
头衔:会员
注册:2006-12-25
帖子:183
积分:185
 回复 24楼(2008-1-14 12:38:02)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孔子后裔写到:

10到15件即可,毕竟我们都是工薪吗。
这个卖家最好和正式卖家有所区分。
一是方便查找,二是保护商家,呵呵。




回顶部
美人松
点击给我留言
来自:吉林 白山
头衔:会员
注册:2007-7-6
帖子:450
积分:453
 回复 25楼(2008-1-14 12:42:38)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好建议...支持!



回顶部
雅兰小筑
点击给我留言
来自:广东  省.港
头衔:会员
注册:2005-11-30
帖子:2259
积分:3178
 回复 26楼(2008-1-14 12:43:29)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离…賣蘭如賣菜的日子不遠了……



回顶部
兰伤
点击给我留言
来自:广东 湛江
头衔:会员
注册:2007-4-26
帖子:2451
积分:2497
 回复 27楼(2008-1-14 12:44:48)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Aweige70130写到:

孔子后裔写到:

10到15件即可,毕竟我们都是工薪吗。
这个卖家最好和正式卖家有所区分。
一是方便查找,二是保护商家,呵呵。





回顶部
雅兰小筑
点击给我留言
来自:广东  省.港
头衔:会员
注册:2005-11-30
帖子:2259
积分:3178
 回复 28楼(2008-1-14 12:49:22)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成也蘭网,敗也蘭网。。。。。。



回顶部
启明星
点击给我留言
来自:重庆 重庆
头衔:会员
注册:2007-1-24
帖子:1011
积分:1058
 回复 29楼(2008-1-14 12:50:58)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好事!顶!




回顶部
魅兰斋
点击给我留言
来自:四川 德阳
头衔:会员
注册:2006-8-2
帖子:4943
积分:5930
 回复 30楼(2008-1-14 12:51:49)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吉祥写到:

个人以为这样不好!自动增加了这么多交易掌柜,网站的责任会加重(当然交易所产生的费用不少)
还不如增加一个栏目,让兰友们自由交换.网站只负责提供一个私下交易平台,不负担任何交易责任!

支持吉祥。

应以“预防纠纷,建设和谐”为首,大可不必以“达到某星级就晋升为卖家”而从“卖家”处收取所谓的商品登陆费、成交服务费(虽然有部分是网站为回馈兰友而慷慨赠与的)。以兰换兰可取,但要切记换与不换是兰友间私下协商之事,私下交易,私下解决,网站不应参与其中,只需增加一个栏目,丰富其中功能即可,或许可减少或免除交易纠纷之责。




回顶部
回复
前一页 1 2 3 4 ... 7 后一页 到第
翻指定的页码
  公告栏
  版主区
  询问处
  建议厅
  交易通
  春兰篇
  蕙兰篇
  寒兰篇
  建兰篇
  墨兰篇
  春剑篇
  莲瓣篇
  送春篇
  叶艺篇
  组培篇
  洋兰篇
  新手学养兰
  种养心得
  病害诊断
  兰花新闻
  以兰会友
  爱心义拍
  推荐卖家
  诚信防骗
  交易心得
  购兰指南
  市场行情
  国兰文化
  心情故事
  摄影爱好
  茶艺茶道
  茶余兰后
  时尚放纵
  音乐电影
  发表的帖子
  回复的帖子
  收藏的帖子
联系客服>>
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