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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置 发现哄抬价格怎么办?如何处罚? 有版主回复 有管理员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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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接到有关部门的规定,自2008年7月25日起至9月1日内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严禁发布与兰花无关的任何帖子。希望各位兰友能配合网站的工作,同时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位兰友谅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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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留言
网络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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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东 广州
头衔:网站管理员
注册:2003-8-1
帖子: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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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店铺
顶置 楼主(2008-1-25 17:16:57) 博客 回复 编辑 收藏 引用  

卖家担心拍卖价格太低,出价将自己商品拍下,这属于“哄抬价格”的行为。

发现哄抬价格如何举报?

当您发现此类行为,您有权利发起举报,请进入“怀疑有哄价的拍品页面” >> “我要举报此品种”进行举报,举报原因处选择“注册多个用户名哄抬价格”,再按里面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即可。

对参与哄抬价格的会员与卖家如何处罚?

1、网站将对参与哄抬价格的会员进行冻结会员名处理。

2、网站将对参与哄抬价格的卖家第一次作出批评处理,第二次作出警告处罚,第三次作出暂停卖家资格1个月处罚,多于第四次(包括第四次)的作出永久性冻结卖家资格处罚!

该规则自公布日起即时生效!




 
最后编辑的是 网络骑师 on 2008-1-25 17:19:58, 总计第 1 次编辑
广


欢迎光临听香阁兰花 宝山兰苑 小杨老师兰花专卖店 中华兰博园  
兰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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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吉林 白山
头衔:会员
注册:2008-1-16
帖子: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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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楼(2008-5-9 18:36:43)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态度坚决,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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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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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辽宁 大连
头衔:会员
注册:2006-9-19
帖子:351
积分:809
 回复 2楼(2008-4-29 13:26:38)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请给大家一个 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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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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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 义乌
头衔:掌柜
注册:2007-12-31
帖子: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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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3楼(2008-4-7 19:08:38)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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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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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山东 烟台
头衔:掌柜
注册:2005-7-19
帖子:4409
积分: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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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4楼(2008-2-12 9:48:12)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园园写到: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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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兰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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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重庆 南岸
头衔:掌柜
注册:2007-3-12
帖子:460
积分: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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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5楼(2008-2-7 10:41:26)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山水岷江写到: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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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瑞兰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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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湖北 宜昌
头衔:会员
注册:2005-11-21
帖子:3741
积分:4124
 回复 6楼(2008-2-5 13:34:51)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一次警告,公之于众,二次开除。玩不起不要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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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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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四川 青神
头衔:掌柜
注册:2005-9-4
帖子:1652
积分: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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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7楼(2008-2-4 22:23:56)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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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芳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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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 金华
头衔:会员
注册:2007-9-1
帖子:141
积分:141
 回复 8楼(2008-2-4 20:18:27)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远风写到:

有些热心兰友喜欢给关系好的卖家或让他得过便宜的卖家抬一下,虽然是自发的,完全不能算是托,但这样总是对真正想要的买家不利吧
这也是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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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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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江苏 江苏
头衔:会员
注册:2005-1-13
帖子:466
积分:889
 回复 9楼(2008-2-4 14:15:01)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有些热心兰友喜欢给关系好的卖家或让他得过便宜的卖家抬一下,虽然是自发的,完全不能算是托,但这样总是对真正想要的买家不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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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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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四川 成都
头衔:会员
注册:2005-11-18
帖子:4031
积分:5376
 回复 10楼(2008-1-29 21:43:01)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魂绕兰桥写到:

君子芝兰写到:

提示一句:
网站出台新举措最好别这么仓促,先征求一下意见再出台新政会更好些,免得这边发了那边马上就改。
爱你不需要理由写到:

有措施总比没有好
君子芝兰写到:

对于是否真是马甲,网站才有最终的定夺权,因为只有你们才知道后三位是不是一样的?
所以说,兰友提出质疑后,如果网站确认后三位的号码是相同的,那就应该公布出来,警告也要以网站发通告的形式警告!这样才更有威慑力!
君子芝兰写到:

发现马甲,就应以马甲出价前的那位兰友出的价强行成交,这就是对使用马甲者最好的惩罚!
有理,顶!
发现这个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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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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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四川 成都
头衔:会员
注册:2005-11-18
帖子: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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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1楼(2008-1-29 21:41:43)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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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合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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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建 厦门
头衔:掌柜
注册:2008-1-21
帖子:350
积分: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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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2楼(2008-1-29 16:20:17)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应该找出幕后主持人,公示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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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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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 义乌
头衔:掌柜
注册:2007-12-31
帖子:2225
积分: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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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3楼(2008-1-27 10:56:17)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碧山兰苑写到:


对不起!该品种已结束,你不能再举报,如果你是买家,你可以对该品种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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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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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山东 淄博
头衔:掌柜
注册:2005-9-9
帖子: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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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4楼(2008-1-27 9:01:57)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潇瑟写到:

还得四次呀?有一次就足够了!!!
 再一~~~再二~~~不再三,四次也太宽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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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财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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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东 佛山
头衔:掌柜
注册:2006-1-4
帖子:3976
积分: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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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5楼(2008-1-26 19:27:21)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中华兰博园写到:

镜子写到:

强烈支持,而且对于举报属实的,应该给予奖励
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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