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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置 发现哄抬价格怎么办?如何处罚? 有版主回复 有管理员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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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摩兰苑
来自:黑龙江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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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6楼(2008-1-26 18:32:23)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发现马甲,就应以马甲出价前的那位兰友出的价强行成交,这就是对使用马甲者最好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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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绕兰桥
来自:广东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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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7楼(2008-1-26 17:39:00)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君子芝兰写到:

提示一句:
网站出台新举措最好别这么仓促,先征求一下意见再出台新政会更好些,免得这边发了那边马上就改。
爱你不需要理由写到:

有措施总比没有好
君子芝兰写到:

对于是否真是马甲,网站才有最终的定夺权,因为只有你们才知道后三位是不是一样的?
所以说,兰友提出质疑后,如果网站确认后三位的号码是相同的,那就应该公布出来,警告也要以网站发通告的形式警告!这样才更有威慑力!
君子芝兰写到:

发现马甲,就应以马甲出价前的那位兰友出的价强行成交,这就是对使用马甲者最好的惩罚!
有理,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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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分兰苑
来自:江苏 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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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8楼(2008-1-26 14:56:18)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提示一句:
网站出台新举措最好别这么仓促,先征求一下意见再出台新政会更好些,免得这边发了那边马上就改。
说的很对,不要再闭门造车了,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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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分兰苑
来自:江苏 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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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9楼(2008-1-26 14:54:43)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为什么要四次???一次警告,公之于众,二次开除。玩不起不要玩。
不知诈骗杀人是不是第四次才抓捕?真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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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毛
来自:甘肃 酒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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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20楼(2008-1-26 9:01:19)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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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贝
来自:山东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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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21楼(2008-1-25 23:38:49)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提议:“警告”应该在网上进行。不要在站内信中“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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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兰博园
来自:浙江 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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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22楼(2008-1-25 23:38:01)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君子芝兰写到:

提示一句:
网站出台新举措最好别这么仓促,先征求一下意见再出台新政会更好些,免得这边发了那边马上就改。
说的很对,不要再闭门造车了,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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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兰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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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23楼(2008-1-25 23:33:08)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万字写到:

取证的标准是什么?
是在正在拍卖中进行管制 还是结束后管制,这在意义上是完全不同的,(因为1.结束后管制会使真正买花的人已经多花了钱,或是本来已经拍到却被马甲拍走。2.正在拍卖中管制,如果强行下架,那么就扰乱了真正拍买者的参与)唯一可行的是,确认马甲后直接取消其竞价并马上冻结马甲。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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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兰博园
来自:浙江 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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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24楼(2008-1-25 23:31:57)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镜子写到:

强烈支持,而且对于举报属实的,应该给予奖励
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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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555yk
来自:陕西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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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25楼(2008-1-25 20:19:22)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网站让买家举证,并举报欠妥!买家只能怀疑,发到论坛质疑,骑师应做相应判断(技术优势)!并公布结果!另外应在论坛发帖,跟帖也显现IP地址!以便更好做IP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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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芝兰
来自:吉林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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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26楼(2008-1-25 20:16:50)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提示一句:
网站出台新举措最好别这么仓促,先征求一下意见再出台新政会更好些,免得这边发了那边马上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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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芝兰
来自:吉林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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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27楼(2008-1-25 19:51:37)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发现马甲,就应以马甲出价前的那位兰友出的价强行成交,这就是对使用马甲者最好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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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芝兰
来自:吉林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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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28楼(2008-1-25 19:48:27)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对于是否真是马甲,网站才有最终的定夺权,因为只有你们才知道后三位是不是一样的?
所以说,兰友提出质疑后,如果网站确认后三位的号码是相同的,那就应该公布出来,警告也要以网站发通告的形式警告!这样才更有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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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翔
来自:广东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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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29楼(2008-1-25 19:37:11)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还四次.一次足以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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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
来自: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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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30楼(2008-1-25 19:33:16)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骑师:“怀疑有哄价的拍品页面”,在哪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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