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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帖 官场显形记[兰花版]之系列--小序 锁定 有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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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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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帖 楼主(2008-7-1 22:14:46) 博客 收藏  

骑师还在呀,够辛苦了.今给您个建议,是否可以考虑把以下之愚见强制增加到卖家的售后服务条例去,为今后的兰花交易因为拉丝的纠纷与矛盾做个长远打算.

划分拉丝的责任范围,从目前来看,应该是比较实际与贴切的.至于怎么划分,愚见以为自买家引进后,由其亲手培育出来的新苗为界限.此新苗不包括引种时带的新芽,毕竟这个新芽还是来自卖家.如此的话,前者卖家,后者买家,均匀分配,各司其职.

今日去一栽种时间比我长,但极少上网交流,交易的兰友家,不经意间,注意到一盆"环球"与"金荷",新芽虽不少,但见片片叶色斑驳,凹陷无律,拉丝之症状明显标准化了.遗憾的是,如此严重的情况,我那兰友熟视无睹,居然不识,更别说隔离与丢弃哦.

对于拉丝这病的来龙去脉我承认不清楚,但见网上各位兰友与高手既然一致公认可以相互感染,如通过修剪兰叶,分株兰草时的过程中由工具等引起.至此我不得不想起了近日议论颇多的拉丝责任问题.我的看法是,拉丝此问题,不该无条件全部由卖家来承担后果.当有一个时间段来区别具体是买方或卖方的责任.如此的建议与定性才是公正平等,合乎理法.

至于怎样划分责任区,愚见以为,将买家引进后,由其亲手培育出来的新苗为界限.此新苗不包括引种时带的新芽,毕竟这个新芽还是来自卖家.如此的话,前者卖家,后者买家,均匀分配,各司其职.

我身为一个买家,私心的话,本不该公开在论坛阐述自己的看法与论点,但本着客观求是的精神,就等着挨砖好了.大家静心细想,或者换个角度思考.不仅我那兰友,包括网上的很多买家,如非他人指明或鉴定,自己都不清楚拉丝的症状,明白拉丝的危害,又怎么会想到去隔离,抛弃拉丝草,以避免感染其他健康的兰草呢? 如此的话,那他在平时给兰草修剪或分盆时,当不会特意去预防与警惕,这样一来,难免把张三的拉丝草感染到李四的健康草,或把李四的拉丝草传播到王五的健康草.恶性循环,顺势而流.

再来个大胆假设,如果有些买家,因为兰市下跌,当初高价引进的兰草大大贬值了,或者与某个卖家有过纠纷而怨恨的话,难保这类买家不会故意把健康草给整出个拉丝草来,假公济私,以减少损失,或公报私仇,以泄私愤.到时的话,不管谁被该买家找上门来,总之。。。。。。。。 

    多好的人呀

一身正气。两肩挑。引得善良的人门一片喝彩声。一时间 。风头出劲, 俨然正义的化身,兰魂附体

    于是此’君;观看机会来了,于是急急的抛出这样的呼声 

尊敬的老邱,请问斑竹的位置还有空缺吗? 都说斑竹是个吃力不讨好的虚衔,而且没有工资待遇.不过我不嫌弃,如果您允许的话,就让我来受苦,受累,受气,受伤好了.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凭此精神,望老邱您感动并给予批准.
谢谢了

   本性难移呀,一夜间。露出真面目

面对兰友对拉丝的质疑 急急的跳出来

请看连接http://forum.hmlan.com/showtopic-20-269449-0-0-3.htm 

35....37  楼  漫骂关于拉丝的质疑

终于跳出来了。。。。

夜深

睡虫爬过来了 

再续。。。。。。下回

 

 

   


 

 




 
最后编辑的是 中国兰花交易网 on 2008-7-1 23:19:51, 总计第 2 次编辑
广


欢迎光临听香阁兰花 宝山兰苑 小杨老师兰花专卖店 中华兰博园  
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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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楼(2008-7-1 22:16:51) 博客  
哈哈。做沙发,发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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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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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2楼(2008-7-1 22:18:25) 博客  
噢!战火连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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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zhao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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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3楼(2008-7-1 22:19:09) 博客  
划分拉丝的责任范围,从目前来看,应该是比较实际与贴切的.至于怎么划分,愚见以为自买家引进后,由其亲手培育出来的新苗为界限.此新苗不包括引种时带的新芽,毕竟这个新芽还是来自卖家.如此的话,前者卖家,后者买家,均匀分配,各司其职.
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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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芳兰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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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4楼(2008-7-1 22:35:01) 博客  
路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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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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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5楼(2008-7-1 22:42:50) 博客  
好贴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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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水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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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6楼(2008-7-1 22:43:02) 博客  
俺也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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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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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7楼(2008-7-1 22:44:05) 博客  
zhuzhaojun写到:

划分拉丝的责任范围,从目前来看,应该是比较实际与贴切的.至于怎么划分,愚见以为自买家引进后,由其亲手培育出来的新苗为界限.此新苗不包括引种时带的新芽,毕竟这个新芽还是来自卖家.如此的话,前者卖家,后者买家,均匀分配,各司其职.
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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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许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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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8楼(2008-7-1 22:46:17) 博客  
尊敬的老邱,请问斑竹的位置还有空缺吗? 都说斑竹是个吃力不讨好的虚衔,而且没有工资待遇.不过我不嫌弃,如果您允许的话,就让我来受苦,受累,受气,受伤好了.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凭此精神,望老邱您感动并给予批准.
谢谢了
准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兰花交易网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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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谷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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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9楼(2008-7-1 22:53:29) 博客  
息 事 宁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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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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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0楼(2008-7-1 22:53:34) 博客  
真是“论坛兰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夜壶",哦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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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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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1楼(2008-7-1 23:12:06)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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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内容已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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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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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2楼(2008-7-1 23:25:01) 博客  
谁把我11楼那段话给删除了,有种出来说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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