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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帖 脂砚斋是谁? 有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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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月湖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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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帖 楼主(2008-5-2 15:39:23) 博客 回复 编辑 收藏 引用  
《红楼梦》现存的版本系,可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是仅流传前八十回的,保留脂砚斋评语的脂评系统,另一个是经过程伟元、高鄂整理补缀的、删去所有脂砚斋评语的、并续写完成一百二十回的程高本系统。所谓脂评本,是概括所有带脂批的《石头记》传抄本的总和,这些传抄过印本上都保留了大量的朱红色批语,其中有些重要的传抄版本上,题有《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字样,人们一般便称这些早期的《石头记》抄本为脂评本或脂批本。曾经有人专门写过文章对脂砚斋进行过批判,认为脂砚斋是稍晚于曹雪芹的文人,获得了曹的信任,得以获得部分手稿,假借作者之名评书扬名于世,如果照这样的观点来看,脂本简直就是聚满毒瘤的大毒草,留之百害而无一利。持这种观点的多是从程本一百二十回小说的内容出发,来反驳脂砚斋的评语,认为评语中荒诞不经、自相矛盾、充满自我标榜、严重夸大其辞。但从已考证的脂本系统资料来看,脂本在前、程本在后是不可否认的,而且仅从前八十回程本修改后的文字与脂本相对照来看,也可以比较出高下,读者如果手头有两种版本的话,不妨就小说前部分内容对比一下。另外,在明清小说发展到鼎盛时期,书评已经不仅仅作为一种评书人对小说内容的理解和文字的欣赏,而逐渐演变成对小说整体结构的补充和再创作,这一点从一代奇人金圣叹评点《水浒》和《西厢》假托古本之名腰斩小说并融入自己创作开始,又有毛宗岗父子假托圣叹外书之名修篡《三国演义》、张竹坡笔削《***》,《红楼梦》的评点也同样具有小说再创作的特点,在脂评中也曾有感叹金圣叹不复生的语句
读者只注意其表面的情节内容,而无法去留心发现隐写在文字后面的内容,这对于作者的创作本意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以下是出现在脂批本中的脂砚斋和畸笏叟的批语系年表:干支 年 事件 批注者 版本记载 甲戌之前 乾隆十九(1754)年以前 初评 脂砚斋 甲戌本 甲戌 乾隆十九(1754)年 再评 脂砚斋 甲戌本 丙子 乾隆二十一(1756)年 脂砚斋 庚辰本 丁丑 乾隆二十二(1757)年 畸笏叟 靖藏本 己卯 乾隆二十四(1759)年 脂砚斋 庚辰本,己卯本 庚辰 乾隆二十五(1760)年 四评 脂砚斋 庚辰本 壬午 乾隆二十七(1762)年 畸笏叟 庚辰本 癸未 乾隆二十八(1763)年 曹雪芹卒于癸未除夕(1764年2月1日) 乙酉 乾隆三十(1765)年 畸笏叟 庚辰本 丁亥 乾隆三十二(1767)年 畸笏叟 庚辰本,靖藏本 戊子 乾隆三十三(176年 畸笏叟 靖藏本 辛卯 乾隆三十六(1771)年 畸笏叟 靖藏本 甲午 乾隆三十九(1774)年 脂砚斋 甲戌本 脂砚斋并不是唯一给《红楼梦》作评的人,脂批本中除脂砚斋外,还有畸笏叟、杏斋等人,后来在世的流行版本也有梦觉主人等人作评,但其中脂砚斋是最早作评,而且连续数次加评,往往一语中的、入木三分。通过仔细研究脂批的内容可以发现--脂砚斋和作者关系密切,深知作者著书底里,与作者有共通的生活经历和感受,并且熟知作者著书过程中采用的多种奇法妙法,经常不厌其烦地引导读者步步深入地发现线索,甚至还参与了《红楼梦》成书的创作过程,了解红楼后事,可谓是最早的红学家。可这个神秘人物却从来没有被世人知晓,甚至连是男是女也没有争论清楚,不可不谓是红学界一大怪现象。 庚辰本二十一回有回前批语: 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唯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 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 是幻是真空历过,闲风闲月枉吟哦, 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凡是书题者不少,此为绝调,诗句警拔,且深知拟书底里,惜乎失名矣。 这段话明显是故作遮掩,试想,假如曹公和脂砚斋遇到了这样一个懂得书中三味的知己,欢喜感叹还来不及呢,岂有把诗记得一清二楚,却忘记对方姓名的道理?所以这个客恐怕只能是作者或批者自己,因为怕太过显露引起祸患,故托名于此。从诗的含义上可以看出(如果脂批说此诗句警拔深知拟书底里不错的话): 红楼梦本是自我攻守,自导自演的一出戏,戏里的两个角色一个是做为小说,情义绵绵的贾宝玉,另一个是含满腔仇恨做批的脂砚先生,这两个角色互相打得很热闹,但都是属于整个红楼大梦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脂批对于《红楼梦》是不可少的,缺少了他,读者就只能看到茜纱公子的情无限,而不可能体会到此书的另一面--脂砚先生的恨几多。那么到底全书应该是谁的恨呢?标题诗里写得很清楚: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当然应该表达的是作者曹雪芹的恨,那么这里所说的脂砚先生岂不是作者在《红楼梦》里的一个分身--脂砚斋么,作者另一部分情感分身的寄托当然主要是贾宝玉。这样看来,全书的结构是极为复杂有趣的,我们知道全书的主要情节是刻在石头上的故事--《石头记》,《石头记》包括《金陵十二钗》和《风月宝鉴》两个相辅相成的部分,《石头记》被包括在整个《红楼梦》的故事情节中,而《红楼梦》的故事情节加上脂批才构成完整的作者经历过的凡世一梦,作者在其中,不仅扮演了情节主人公--贾宝玉的角色,而且成为书中石头的角色,幻形入世,更重要的,又通过评语扮演了冷眼旁观者的角色,把自己的爱憎感情,完完整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这种巧妙的结构,是古今任何小说所不曾有过的。第四十八回评香菱梦中说梦话有批云: 一部大书起是梦,宝玉情是梦,贾瑞淫又是梦,秦之家计长策又是梦,今作诗也是梦,一并风月鉴亦从梦中所有,故曰《红楼梦》也。余今批评亦在梦中,特为梦中之人特作此一大梦也。脂批中有不少牵涉到全书结构和寓意的特点,除作者外别人是不可能批出的。例如:开篇讲到青埂峰下顽石时,就有一系列脂批,表明"青埂"实为"情根","落堕情根,故无补天之用","高十二丈应十二钗,方经二十四丈照应副十二钗,三万六千五百块照应周天之数",这种类似的比喻是只有作者才有可能加上去的。 但通观全书脂批的口气,除有部分男性化口气的脂砚先生所题以外,还有相当多的部分表现的是女性化的口气,并且经常与小说中人物口气和身份相合。例如书中多处评宝钗袭人和平儿处,评者经常把自己身份与小说人物挂沟,代小说人物说一些本未显露出来的话,例如平儿收起贾琏头发,只装做看不见凤姐的讥讽处,有评语:"余自有三分主意",显然是将自己与平儿挂上了沟。前文谈袭人时没有讲到平儿的问题,实际上袭人和平儿也有联系,是属于同一温贤类型的,而且平儿和宝玉之间的关系是通过那一枝并蒂秋蕙来表达的,用香菱的话来说就是夫妻蕙。 文中有不少批语,粗看似乎不通,实际上是两个人在笔战,比如宝玉续庄子南华经后掷笔就寝,醒来翻身看时,只见袭人和衣睡在衾上。有夹批曰: 神极之笔!试思袭人不来同卧,亦不成文字,来同卧更不成文字,却云"和衣衾上",正是来同卧不来同卧之间,何神奇,文妙绝矣。 好袭人。 真好石头,记得真真好,述者述得不错。 真好,批者批得出。(原文此处连为一批,为叙述方便,断句如此) 可以看出这是脂砚女士与作者之间关于"袭人和衣睡在衾上"这句话产生的对话,从中也可约略看出脂砚和袭人的对应关系身份。 从脂砚斋的字面上解释也可以看出些端倪,"脂"对应女子,而"砚" 为石见,我们知道作者一向都是以石头自称的,而这个斋也就自然对应的是夫妻斋了。从袭人辨析中我们可以知道袭人背后的丫鬟原型和曹雪芹有夫妻关系,这在小说中是通过平儿扶正和黛死钗嫁等相关内容进行透露的,而由袭人名字的由来也可以看出她在作者的成书过程中是出力最多的,很有可能负责了誊写校对和很大成分的评改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把"脂"字放在前面也就不奇怪了。 另一个值得考证的地方是袭人原型--柳蕙兰先于曹雪芹去世了,脂批中也有一部分对小说结构理解错误的地方,被作者回批订正,这些批语似不会出于柳氏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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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楼(2008-5-2 15:41:10)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红楼梦》作者为曹雪芹,这一点已少有争议。但作为批者脂砚斋,对书中隐事一一点露,为二百多年来广大读者及研究者们旁示迷津的这样一个重要人物,究竟是何人,他与曹雪芹又是什么关系,至今众说纷纭,莫辩孰真。我自认是‘红楼梦”迷,睹此憾事,不免叹惋。索性资以前说 ,纵胆一试。梦醒时分,或可得缘。
关于脂砚斋的身份,红学界主要有四种说法:(一)作者说;(二)史湘云说;(三)叔父说;(四)堂兄弟说。这些都是针对脂砚斋和曹雪芹的关系而言。本文的观点趋于“堂兄弟说”:脂砚斋为曹 ? 遗腹子曹天佑,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和曹雪芹同龄,而卒年未知。下面将略论前三种观点,在论证同时,顺便讨论一下关于曹雪芹是贾宝玉艺术原型的设想。
“作者说”。此说经不住推理,最难成立。在脂批中,多次出现“余二人”,“作书人”,“批书人”语式,作者与批者界限分明,其为两人无可怀疑。又如果这是作者的“狡猾笔法”,则批者亦即作者便成了自写自夸,人格低下,显可见之。只从一部《红楼梦》中所流露出的精神思想来看,“空”念驻于心,溢于言的作者怎肯自掌其嘴。而那种”接蓠倒著容君傲,高谈雄辩虱手扪”,“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的高傲洒脱,狂放不羁的文人形象也不断不容许自己行此不堪之举。此说最大的根据“作者作书时的心里,旁人怎得知”(俞平伯语),无疑是把脂砚斋当作普通的阅评者,忽略了他与曹雪芹之间的亲密关系。
“史湘云说”。周汝昌先生从脂批中挑出若干条类似女子语气的批语,遂认定脂砚斋是女性。如庚辰本第二时六回一条行批:“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黛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同回宝玉一句“多情小姐同鸳帐”惹恼黛玉,其旁行批云:“我也要恼”。周先生认为“断呼非女性不合”,“又是个女子声口”。事实上,曹雪芹创作过程中,就无不设身处地为书中人物立言行事,是女子则拟女子“声口”,是小人则仿小人语气,是粗人又没村粗之言,林林总总,不一而拘。批书实质上无异于著书,同样需要投身书境,将自己相关情绪感受逐一批泄,至会心得意处,己口不足慨叹,便惜他人,从又一角度立场以求淋漓。同时,周先生以甲戌本第二回的一条行批“先为宁荣诸人当头一喝,却是为余一喝”作据,以为“脂砚斋不在宁荣诸人数中”,但定是书中一重要角色。由此进一步推定史湘云最为适合。然而,读者细思可知,史湘云作为小说人物,其性格是”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心事略萦心上”,比之多情善感,和曹雪芹同样具有叛逆性格的脂砚斋迥乎两人。况在批语中脂砚斋多以宝玉自居,却从未以史湘云自居过,如何能说明是他是史湘云的艺术原型呢?既然脂砚斋以贾宝玉自居,他将自己与宁荣诸人划开,焉知他不是以大观园为籍,以他心中那块理想净地为籍,而宁荣并未“略萦心上”呢?由此可知,“史”谁疑点颇多,较难成立。
“叔父说”。此说所据主要有二。其一,清人裕瑞在《枣窗闲笔》中记:“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叙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书删改至五次......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又“闻其所谓‘宝玉’者,当系指其叔辈其人,非自己写照也。”两句皆从“闻”字开头,应是引用当时一种较为流行的观点,并非从他舅父明义,明琳处听来,所以作不得确证。这种“闻”更曾一度引起人们对曹雪芹关于《红楼梦》著作权的怀疑,其谬可见(明义本可能与曹雪芹交好,有《题红楼梦》诗二十首,诗前注:“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年华之盛......余见其抄本焉”,他不可能传裕瑞“不为何人之笔”语)。裕瑞自言:“雪芹二字,想系其字与号耳,其名不得知。曹姓,汉军人,亦不知其隶何旗”,对曹雪芹如此不了解,我们怎么能听其“闻”语而信之呢?甚至连“前辈姻戚中有与之(曹雪芹)交好者”这种事也要前加一“闻”字方敢出口,岂不可笑?其二,庚辰本第十八回:“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脂批:“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据此:脂砚斋呼无春为先姊,而元春形象又是以曹雪芹当王妃的姑姑为原型,这样推算,脂砚斋当然该是曹雪芹的叔辈了。但大家需注意到:此批实出于畸简叟之手,这里的先姐也不并一定是指元春而言的。再来看曹氏族谱,曹寅一支,曹珍早殇,曹 ?遗腹生天佑,亦属早亡,而入嗣的曹?是曹宣最小的儿子,实在找不到一个可以称得上是雪芹叔父的人物。综上所述,个人以为“叔父说”虽然在众多说法中独具分量,但籍以佐证的根据实际只是一个虚架,难以担负其重任。
”堂兄弟说“。论前注:为使思路清晰,层次分明,而逻辑更加严密谨慎,特将此论分成三个部分,初衷如是,不如效果亦是否如是?
一。脂砚斋和曹雪芹是兄弟辈。靖本第二十二回有一条畸笏叟批语:“前批知者聊聊 ,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批语中并称曹雪芹,脂砚斋为“诸子”,而自称“朽物”就语气看,曹脂似是同辈,
畸笏叟年辈均长于二人。甲戌本第三回;“老爷说了:‘连日身上不好,见了姑娘彼此倒伤心,暂且不忍相见。”畸作批曰:“余久不作是语,见此语未免一醒。”这里畸笏叟自比贾赦,更可证明其为自比贾宝玉的脂砚斋的长辈。甲戌本第二回:“就是后一带花园子里。”脂批:“‘后’字何不直用‘西’字?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按脂砚斋称呼“先生”之恭敬,“先生”当为长辈,或者就是畸笏叟。曹寅自号“西堂扫花行者”,他这一支对“西”字极其敏感。后人作书,自然避忌。此时作批时间最早已是甲戌年(1754),上面三条批语中,无论“先生”还是畸笏叟,都不会是曹寅本人或其兄弟,而只能是曹寅子侄中人。脂砚斋也就理所当然是曹寅孙辈,从而平辈于曹雪芹。
另外,单就脂批来看,脂砚斋和曹雪芹为同一辈的兄弟似更合于情理。甲戌本第一回一条脂批:“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一芹一脂”并称,可以想像,他们之间的关系应为平辈兄弟合适。甲戌本第八回:“贾母又与了一个荷包并一个金魁星。"脂批:“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之事乎?抚今思昔,肠断心摧。”原来作者所叙之事乃昔日二人共历,如另一条批语言:“盖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像这种一写一猜,而猜者一语中的式的心照不宣的默契,大概也只能出于兄弟间了。庚辰本第四十八回:“只怕比在家里省了事也未可知。”脂批:“作书者曾吃此亏,批书者亦曾吃此亏,故特于此注明,使后人深思默戒。”味其语气,实在是二人同吃了苦头,难兄难弟,回首往事,留戒后人。再说己卯本第三十八回:“便令将那合欢花浸的酒烫一壶来。”脂批:“伤哉,作者犹记矮幽(幽页)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由己卯年(一七五九)前推二十年,曹雪芹二十四五岁,早已成年,不太可能 和父辈一起酿酒。审其语气,亦如兄弟间追忆往事口吻。书中饮合欢花浸的酒也正是发生在宝玉和众姐妹间的事。
小说中涉及到许多日常生活的琐节细录,其中不乏个人秘事,脂砚斋常旁下批语“有是语”,“真有是事”。不管是批者自己经历,抑或曹雪芹旧有之事,二人若非兄弟玩伴 ,又怎会如此了解对方呢?
所以,脂砚斋和曹雪芹之间最可能是兄弟关系。批语中脂砚斋多直呼作者“雪芹”,似昵语而非敬语,可知脂砚斋较曹雪芹年长,应为兄。
三.脂砚斋是曹天佑。为了解曹天佑身世,我先引介一段曹家的嗣继事件:曹寅在康熙五十一年卒,子曹?袭官,三年后卒,余两代孤孀,难维其家。所以康熙特命曹宣四子曹?
入嗣袭官,为曹寅一族“保全家口”。该年曹?《代母陈情摺》中提到:“奴才之嫂马氏,先怀妊孕,已及七月,......将来若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所生之男,即为曹天佑。同年,曹?生子雪芹。从这里我们知道,曹天佑实遗腹所生,并未见过生父曹?面。由于曹?的出现,曹天佑自然要在这个叔父的庇护教养下成长。因此,曹天佑和曹雪芹两人从小一起生活,一起玩耍,亲密无间。如果脂砚斋是曹天佑,我们就完全可以理解为什么脂砚斋能够把作者写作的心思,立意分析得如此细腻深透。或许,曹雪芹的弟弟棠村也有这个可能。但首先,棠村年幼于曹雪芹,当然更年幼于脂砚斋,绝不会是同一个人。其次,棠村在曹雪芹《石头记》完成之前就已去世,怎么能死而复生,五次阅评呢?故棠村排除,脂砚斋仍最可能是曹天佑。
另就脂批来看。庚辰本第二十四回;“(贾芸)只从我父亲没了,这几年也无人照管教导。”脂批:“虽是随机应变,伶俐人之语,余却伤心。”甲戌本第五回:“襁褓中,父母叹双亡。”脂批:“意真辞切,过来人见之不免失声。”再甲戌本第二十五回:“贾母,王夫人如得了珍宝一般”,脂批又曰:“昊天罔极之恩如何报得?哭杀幼而丧亲者。”几次三番,累做是语,我们不得不猜测,脂砚斋应该是幼丧双亲,或未及出生,而亲人已逝,才致于阅评《石头记》时,触语生情,伤心难遏。此情此景,不正与遗腹所生的曹天佑相符合吗?至于批语中有“幼年丧母”,我认为不排除曹天佑之母马氏早亡的可能性。
从年龄推断,脂砚斋也应该是曹天佑。甲戌本第八回;“众人都笑说:‘前儿在一处看见二爷写的斗方儿,字法越发好了,多早晚儿赏我们几张贴贴’。”脂批:“余亦受过此骗,今阅至此,赧然一笑。此时有三十年前向余作此语之人在侧,观其形,已皓首驼腰矣;乃使彼此亦细听此数语,彼则潸然涕下,余亦为之败兴。”将作此批时间甲戌本(一七五四)上溯三十年,是一七二四年,这个时候脂砚斋年龄多大呢?先看他自居的宝玉,由周汝昌先生《红楼梦新证》“红楼纪历”可知,书中宝玉年刚九岁。而曹天佑出生于一七一五年六七月间,在一七二四年正好也九岁,这恐怕不能单纯视作偶然的巧合吧?要在作者周围找一个年龄与此吻合又兼可胜任作评者的人,舍曹天佑外又有谁更适合呢?
曹雪芹书前自称“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脂砚斋也坦然释之“此书纯系自愧而成”,其批语也多流露出惭愧,悔恨之意。如果脂砚斋是曹天佑,则这种自愧自悔的情感就是顺理成章,势之必然的了。庚辰本第二十三回:“忽见个丫环来说;‘老爷叫宝玉’。宝玉听了,好似打了个焦雷,登时扫去兴头,脸上转了颜色。”脂批:“多大力量写此句,余亦惊骇,况宝玉乎?回思十二三时亦曾有是病来,想时不再至,不禁泪下。”或许有问:曹天佑未曾见过其父, 惊骇何来?这不难解释,曹?入嗣其家,疼怜侄子幼而无亲,定然将之视如己出。他完全把自己摆在一个父亲的角色里,教养子侄,平等严厉,希望二人走仕途经济之道,以保出息。雪芹,天佑却天生成叛逆性格,未从曹?之愿,所谓“背父母教训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事无成。”也正因此,曹雪芹才会明述父子事,暗藏愧悔情。脂砚斋则生出“想时不再至,不禁泪下”的伤感。
通过上述几个环节的讨论,我认为脂砚斋是曹天佑的现实可能性较之于其它几种说法要更大一些。虽少了点信服人的实据,但在情理上胜出一筹,我持疑中取信,信中存疑的态度。
三.曹雪芹是甄宝玉的原型。《红楼梦》书中有两个重要人物“甄士隐”,“贾雨村”,暗喻“真事隐”,“假语存”,这是作者“烟云模糊”的狡猾吗?不知道,也许就是“假做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之意吧。在这层烟云迷雾中,我们不能把真假严格对立起来,各个击破,就如不能把小说与现实完全隔离一样。有时候,我宁愿相信,真即是假,假即是真。甄中作贾,贾里藏甄。虽取道中庸,恐也并非毫无是处。
书中恰好有贾宝玉,甄宝玉两个人。对于贾宝玉,这位红楼的主人,现实中已有脂砚斋即曹天佑对号入座了。甄宝玉呢?由于《石头记 》仅存八十回,而他在前八十回中也很少出现,我们无从全面了解他的思想形象及与贾宝玉之间的关系。正因为此,我们更应该关注他,以求从他身上挖掘出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作品的东西。那么,他在现实中能找到原型吗?我的想法是,应把焦点聚在书作者曹雪芹身上。
首先,细审脂批。甲戌本第一回眉批:“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才尝哭芹,泪亦殆尽。”可见得蓄辛酸之泪,哭成此书者是曹雪芹,不是批者曹天佑,那个自比宝玉的脂砚斋。靖藏本八回一眉批:“作者秉刀斧之笔,一字化一泪,一泪化一血珠。惟批书者知之。”研血作墨,滴泪成字,亦作者事。仅举两条批语,不难看出,作者是以心血浇注成此书,而批者从参与者的角度阅批感慨,情难自己。脂批中如此类者还有很多。在现实中,曹雪芹与堂兄曹天佑一起长大,关系至为亲密,经历了天佑相同的人情事物。所以,撰写《石头记 》时,曹雪芹自站立场,化身书中甄宝玉,并比天佑为贾宝玉,实写贾宝玉之种种。托己为彼,以己为神,而彼作影,相互传照。
有了这种猜测,接下来仍从脂批着手,试窥其意。甲戌本第二回:“(甄宝玉语)必得两个女儿伴着我读书,我方能认得字,心里也明白;不然我自己心里糊涂。”脂批:“甄家之宝玉乃上半部不写者,故此处极力表明,以遥照贾家之宝玉。凡写贾宝玉文,则正为真宝玉传影。”说得再明白不过了,贾宝玉与甄宝玉的关系是‘遥照“,”传影’。在现实生活中,能和曹天佑有这种关系的恐怕就只有曹雪芹了。批语中曹天佑将“甄”明改为了“真”字。大概,他也明白自己“假”宝玉作为影子的身份吧!
同回:“只可惜他家几个姐妹都是少有的。”脂批:“实点一笔。余谓作者必有。”“实”字赫然醒目,似是已经把作者视为此处的“他”甄宝玉了。(“余谓作者必有”言非其家族中必有,实指心中必有“姐妹”之意。)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宝玉续《庄子》一段。脂批:“趁着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站地步处。谓余何人也,敢续庄子。然奇极怪极之笔,从何设想,怎不令人叫绝!” “作者自站地步处”,一句话把作者也拉进书里来了。“贾宝玉”自然不敢续《庄子》,却是“甄宝玉”趁着酒兴,渐露真身,盎然醉意中,“不禁而续”。虽然在书中是贾宝玉执笔,但可能曹天佑看出了作者“庚辰本甄”戏“假”演的意图,所以下笔点破,释以读者真实情形。
庚辰本第四十三回:“想必他只图热闹,把清雅就丢开了。”脂批:“此独宝玉乎?亦骂世人。余亦谓宝玉忘了,不然,何不来耶?”奇怪,一向自比贾宝玉的曹天佑竟主动跳离了这个角色,难道此宝玉非彼宝玉吗?当然,如果这是发生在“甄宝玉”曹雪芹身上的事,就不难解释了。几个兄弟朋友参加的“正经社日”里,大家都到了,独曹雪芹迟迟未至。“雪芹忘了”,可能就是当时曹天佑心底的揣测之辞。
还有一条批语似乎也可以说明问题。庚辰本第七十七回:“(王夫人语)暂且挨过今年,明年一并给我仍旧搬出去心净。”脂批:“况此亦余旧日目睹耳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非搜造而成者,故迥不与小说之离合悲欢 相对。”一句话关系了大观园的末日,亦众女儿离合悲欢的大关键,批者却说“迥不与”之“相对”,看来确“非搜造而成”,有较强的现实可靠性。曹雪芹身历,曹天佑目睹耳闻,假中真,真中假,互为遮映。岂不正是甄宝玉身历,贾宝玉代为作影的意思吗?
最后,试着在“脂砚斋”这个名字的喻意上下点工夫。旧时有“砚兄”,“砚友”的称呼,取意于两人一起学习,常共用笔砚的现象。照曹天佑和曹雪芹的情况,他们幼时学习共用笔砚,大有可能。“脂”无疑是指爱吃胭脂的宝玉了,曹天佑构思笔名的时候,当然不会突出他这个影子的地位,所以,。“脂”应该是指甄宝玉。斋者,书房也。“脂砚斋”,暗含自己和“甄宝玉”昔日共书房,同笔砚的情景。兄弟情深,回忆起儿时那段美好的时光,曹天佑想到曹雪芹,想到“甄宝玉”,遂取了这个笔名,永为纪念。
曹天佑,曹雪芹。贾宝玉,甄宝玉。在现实与不现实中,何其工整的一对一的关系。


(结束语:《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有很强的自传性成分,这不是突出社会意义就能否决得掉的。但作为小说,它必然经过了艺术的修饰,加工,且当时的政治环境也不容许一部真实反映现实生活的小说存在。基于这种考虑,作者难免要对现实素材进行一定的增隐取舍。故以曹氏族谱附贾氏族谱,显得底气不足,缺乏说服力。本文主要从脂批入手,辅以曹贾族谱,及一些情理分析,终跳不出这个圈子。缺少新意,远不同与构思前所想的要独出心裁,另辟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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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月湖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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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2楼(2008-5-2 15:51:54)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关于“脂砚斋”有太多的争论,她或者他的魅力正在于此,就象读“红楼梦”不会看反正话——就是正话反说和反话正说就别看了,它的含义都藏在文字底下,累!说了半天混话,现在你知道应该怎么看CN*.B*C.C*TV了吗?(*真好,2年级小学生就学找规律,骑牛不识*,不会乱删帖。)



最后编辑的是 句月湖畔 on 2008-5-7 14:07:04, 总计第 4 次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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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3楼(2008-5-2 16:31:00)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很神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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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4楼(2008-5-2 16:55:23)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瞎子吃馄饨,肚里有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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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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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5楼(2008-5-2 17:10:28)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楼主兴趣真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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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篱把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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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6楼(2008-5-3 12:05:16)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回楼主:有考证是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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