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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帖 请邱泓昌先生公开处理泓美兰苑的叶背签字一事 有版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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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涔
来自:浙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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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帖 楼主(2007-11-29 10:52:38) 博客 回复 编辑 收藏 引用  

邱老板:

        你的承诺我相信,我选择继续种养,泓美兰苑的道歉我也接受,解释的理由苍白。但我觉得有必要提醒你公开对卖家的处罚,毕竟大家都是成人了,不是小孩。

       我收到的贺神叶背没有签字,即未按“售后服务”中“......2:本苑售出的品种如果没带花的,都由本人在叶片上签字........”办理,违反了贵网的《对违规交易的处罚和交易投诉》中“投诉:2.卖方违规行为的第四款:实际商品与网上描述有重大实质性差别的”的规定,违规行为比较严重。

       交易网的诚信大厦是一步一步建立起来的。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最后编辑的是 季涔 on 2007-11-29 10:59:41, 总计第 2 次编辑
广


欢迎光临听香阁兰花 宝山兰苑 小杨老师兰花专卖店 中华兰博园  
刘长明
来自:山东 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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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楼(2007-11-29 10:56:52)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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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精
来自:上海 上海
头衔:掌柜
注册:200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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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2楼(2007-11-29 11:00:25)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我的处理方法:你把花再寄回老邱处,老邱签字再寄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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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幽兰18
来自:四川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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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3楼(2007-11-29 11:01:45)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刘长明写到: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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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
来自:江西 吉安
头衔: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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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3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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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4楼(2007-11-29 11:04:20)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我支持你较这个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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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兰香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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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5楼(2007-11-29 11:04:28)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季涔写到:

邱老板:

        你的承诺我相信,我选择继续种养,泓美兰苑的道歉我也接受,解释的理由苍白。但我觉得有必要提醒你公开对卖家的处罚,毕竟大家都是成人了,不是小孩。

       我收到的贺神叶背没有签字,即未按“售后服务”中“......2:本苑售出的品种如果没带花的,都由本人在叶片上签字........”办理,违反了贵网的《对违规交易的处罚和交易投诉》中“投诉:2.卖方违规行为的第四款:实际商品与网上描述有重大实质性差别的”的规定,违规行为比较严重。

       交易网的诚信大厦是一步一步建立起来的。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同意,交小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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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无人而自芳
来自:浙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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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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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6楼(2007-11-29 11:07:07)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小题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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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香堂
来自:浙江 嘉兴海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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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7楼(2007-11-29 11:12:47)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我觉得老邱的草应该没有问题的,
这个事情也只是细节问题.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再寄回去让他签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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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兰咪咪
来自:山东 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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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8楼(2007-11-29 11:19:44)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花精写到:

我的处理方法:你把花再寄回老邱处,老邱签字再寄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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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莲
来自:江苏 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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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9楼(2007-11-29 11:20:04)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不以无人而自芳写到:

小题大做
文明社会,讲究的是人与人之间平等、自由、相互信赖、实现承诺,楼主既然较这个劲,也有他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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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山刀客
来自:广东 莲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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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0楼(2007-11-29 11:23:37)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不以无人而自芳写到:

小题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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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居兰苑
来自:四川 甘孜州
头衔:会员
注册:2006-11-4
帖子:26
积分: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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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1楼(2007-11-29 11:25:56)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说到就应该做到,楼主不过分!!!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最后编辑的是 幽居兰苑 on 2007-11-29 11:26:51, 总计第 1 次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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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底之蛙
来自:四川 成都
头衔:总版主
注册:2004-4-5
帖子:10932
积分:1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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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2楼(2007-11-29 11:26:04)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花精写到:

我的处理方法:你把花再寄回老邱处,老邱签字再寄还给你。

老邱重新邮寄一棵有签字且比这个好的给你 你已经收到的邮寄回老邱 老邱承担邮费

另老邱将你购买兰草的金额 捐到爱心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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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奇草
来自:上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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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5-5-24
帖子:486
积分: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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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3楼(2007-11-29 11:26:10)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花精写到:

我的处理方法:你把花再寄回老邱处,老邱签字再寄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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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奇草
来自:上海 上海
头衔:会员
注册:2005-5-24
帖子:486
积分: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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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4楼(2007-11-29 11:29:33)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卖家如果善意处理好了,买家应该大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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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子
来自:陕西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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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2007-9-21
帖子:625
积分: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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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5楼(2007-11-29 11:31:40)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观音莲写到:

不以无人而自芳写到:

小题大做
文明社会,讲究的是人与人之间平等、自由、相互信赖、实现承诺,楼主既然较这个劲,也有他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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