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送暖,万物昭苏。然而,自个儿的心境依旧在冰封之中,无一丝好转。今儿整理文件,突见去岁胡编的《兰之梦·兰山奇遇》之续篇,心事更加沉重。如今我虽已忍痛割断兰缘,但曾经梦了一场,就将该文作为我与大家挥别的见证吧!
娇梅风云
家乡这方水土,虽地处川西盆地边缘,却也算得上是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到处都充溢着浓郁的乡土韵味和地方特色,除了造型夸张、构图饱满、色彩明艳的年画这一民间艺术瑰宝之外,更有着香飘海外的“唐时宫廷酒”,让整个城市都浸在酒味当中,每位到访的异乡客人都能在小城的街头巷尾呼吸到醇和美满的酒香,“酒城”因此而得名。
上回话说我将娇梅趁夜植于乌盆,已是夜深人静,月洒城楼,我却浑然不知倦意,倚栏凝望,轻轻地呼吸着酒味儿和兰香融汇的倾心空气,恍若间,我仿佛回到了430年前,成了长州的落魄秀才王稚登,只身来到秦淮岸边“幽兰馆”,与音如莺啼,神态娇媚,娉娉婷婷的玄儿煮酒畅谈古今,相携赏兰······
清晨的钟声将我从梦中惊醒,睁开眼,一股馨香从阳台飘拂而来,欣然恰得一首打油诗:
娇梅才向盆中栽,酒风之中暗香来。
一身疲倦浑不晓,抖擞精神去上班。
也许真的是因为头日上山运动过度,一踏进办公室,便与那些同我一起奋战了十几年的桌椅犯起困来。
好不容易熬到下午下班,一步入住宿小区的大门,便被曾为单位一把手的退休老人赵大爷拦下“马”来,非要到我家串门。“怪了,这赵大爷虽已退休,但却从来不与年轻人为伍,怎么今天突然来了这般兴趣呢?”我疑惑的自问。但老头子毕竟是受人尊敬的老领导,我只能勉强答应。
呵呵,哪知这赵老头一脚踏入我的家门,便说道:“香!真香!香就来源于此。”便径直向我阳台走去,简直把我的家当成了自己的一样。好吧,就让老太爷自行欣赏吧。我赶紧取出网上认识的纯粹兰友相赠的兰花香型普洱茶,冲泡完毕,请老领导一边品茶,一边赏花。
品茗闲聊间,我将兰山奇遇的故事从头至尾告诉了老领导,老太爷听了啧啧称奇,连声说妙,句句称好,并现场作七言绝句一首——《娇梅寄怀》:
仙子化梅下凡来,满天浮动古馨香;
小侄今生好福气,羡煞老朽恋花情。
次日,赵老领导又于门口将我截获,“小李,今给你介绍两位兰协领导,这位是周会长,现是农业局的一把手,这位是文化局的张局长,是兰协秘书长。”赵老领导一边比划,一边热情地向我介绍其身旁两位长辈。两位领导亲临,确实让我受宠若惊。此时,周会长已经主动握住了我的手,对我开门见山的说道:“今来的目的就是为寻这满城之香而来,想亲眼见识一下小弟的娇梅。”“未事先与你联系,只怕误了赏花的最好时机。冒昧前来打扰,还请理解同为爱兰人的急切心情!”张秘书长在一旁客气的帮腔。
“两位领导,我早已久仰,今登门造访,本该盛情相邀,但···我只是一个‘没兰栽’的无名小卒,家中甚为简陋,哪来什么好花?”
赵老领导见我欲图推诿,忙说道:“小李,客人已经来了,你难道要拒之门外?上次你给我泡的那壶茶的兰花香味儿此时还萦绕在俺口边!走吧,你再去搞壶茶来,我来招呼客人。”
“老赵,是什么茶哦?”
“普洱茶,特制的!”
“真有兰花的香味吗?”
“这还假得了,待会儿准保你们二位从里里外外感受到独特的兰香味儿。以后可要多关照一下小李哦!”
“呵呵,这还用得着你嘱咐吗?”
唉,没法,你一言,他一语,我哪有招架之能。三个老鬼三个都是诸葛亮,这戏只能看他们表演了,我反倒成了一个看客。
······
自从家里植下了这盆从山间采来的兰花后,便少了以往的清静,每天都有兰友打来电话,并要送走一批到访的兰友,其中不乏有对娇梅垂涎之人,他们欲图以高品兰花相换,或是出价数万求购,均被我一一回绝。
一时间,我在兰山奇遇获得娇梅的事随着娇梅的馨香飘向了小城爱兰人的耳中,并被好事者夸大神话,说什么“仙女下凡、仙梅之魂、梅王之冠”等等不绝于耳,我一概当为耳边风,只是淡淡一笑而过,没有在意,依旧按着以前的生活节奏过着小日子。
又一个阳光拂熙的清晨,我照旧伸着懒腰习惯性的走向阳台,揉揉眼,“遭了,我的娇梅哪去了?”看着只剩下装着山泥的空盆儿,我不禁哑然失色。慌忙跑到楼下,最终寄往是夜间野猫儿坏事的泡影也破灭了。
“该咋办啊?”我心里一时没了主意。
无精打采的走进办公室,顺手扯来一沓报纸,欲图在字里行间让自己冷静下来,忘记,忘记,忘记心中的无比失意。蓦然间,一条新闻的标题——“××宣判一起入室抢劫兰花案”震动了我敏感的神经,我快速的浏览完这则新闻。“是啊,我怎么能这样坐以待毙,让邪恶逍遥法外呢?报案可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啊!”我果敢地拨通了派出所的电话。
“您好!这里是城中派出所,请问你是哪位?”
“我,我家里,遭···遭···遭贼*子了!”我心情激动,终于哭诉有门了。
“请不要急,慢慢说,家里什么东西被盗了?”
“兰花被偷了。”
“还有其他东西被盗吗?你现在能否过来一下?”
“没有了,就一盆兰花被盗,我马上就过来。”
到了派出所后,我向公安干警如实的陈述了兰花被盗之事,随后我三名警察到我家兰花被盗现场进行拍照取证。
两日后,派出所传来捷报,说犯罪嫌疑人已在外地被抓获,赃物已经被追回。
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查清了案件的事实和情节,并找到犯罪嫌疑人,最终因兰草属于民间交易的特殊商品,没有特定的相关机构能为其作出所谓的官方价格认定,导致证据不足,而将该案撤销,只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以侵犯财产权利的行为对行为人作出治安处罚——十日拘留,五百元罚款。
·····
遭此小小风波后重获娇梅,我在庆幸自己及时勇敢地拿起了法律武器维护了自己的合法财产不被侵犯的同时,却又难掩娇梅变赃物这一残酷现实的无比痛心——这都怨我自己啊,为了一己之私,竟将本为山中的藏物请出大山,却不加细心蔽护,结果引来梁上君子,真是害人害己,也损了花魂。既然遭此风波,如今已失知己,兰缘已尽,只好择日打破乌盆送回深山。
细雨轻寒的初冬黄昏,露天阳台倍显萧瑟,我最后一次凝望已经凋零的娇梅,满目尽是沧桑,压抑在心中的悲悸又一次涌上心头,不由自主的以岳飞《满江红》的调子轻吟起《蝶恋花》来——
“阵阵残花红作雨,人在高楼,绿水斜阳幕,新燕营巢导旧垒,湘烟剪破来时路,肠断萧郎纸上句??????”
编后语:
《娇梅风云》是我的《兰之梦》三部曲之二,本想捣完第三《群英荟萃》之后一并与兰友和读者见面,然,今春我的心情却因事业和人生双双遭遇风雪而沧桑和惆怅,以至于我只能依依不舍地和兰挥别,斩断兰缘。《娇梅风云》虽然相比第一部《兰山奇遇》少了仙境的惬意,多了些尘世的繁杂,却正应了我此刻的真实心境——历尽风云,依然无奈!
现实,我已经无语!只是苦了我构思中的《群英荟萃》,真不知何时才能和大家见面了?
(严禁转载 200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