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去一栽种时间比我长,但极少上网交流,交易的兰友家,不经意间,注意到一盆"环球"与"金荷",新芽虽不少,但见片片叶色斑驳,凹陷无律,拉丝之症状明显标准化了.遗憾的是,如此严重的情况,我那兰友熟视无睹,居然不识,更别说隔离与丢弃哦.
对于拉丝这病的来龙去脉我承认不清楚,但见网上各位兰友与高手既然一致公认可以相互感染,如通过修剪兰叶,分株兰草时的过程中由工具等引起.至此我不得不想起了近日议论颇多的拉丝责任问题.我的看法是,拉丝此问题,不该无条件全部由卖家来承担后果.当有一个时间段来区别具体是买方或卖方的责任.如此的建议与定性才是公正平等,合乎理法.
至于怎样划分责任区,愚见以为,将买家引进后,由其亲手培育出来的新苗为界限.此新苗不包括引种时带的新芽,毕竟这个新芽还是来自卖家.如此的话,前者卖家,后者买家,均匀分配,各司其职.
我身为一个买家,私心的话,本不该公开在论坛阐述自己的看法与论点,但本着客观求是的精神,就等着挨砖好了.大家静心细想,或者换个角度思考.不仅我那兰友,包括网上的很多买家,如非他人指明或鉴定,自己都不清楚拉丝的症状,明白拉丝的危害,又怎么会想到去隔离,抛弃拉丝草,以避免感染其他健康的兰草呢? 如此的话,那他在平时给兰草修剪或分盆时,当不会特意去预防与警惕,这样一来,难免把张三的拉丝草感染到李四的健康草,或把李四的拉丝草传播到王五的健康草.恶性循环,顺势而流.
再来个大胆假设,如果有些买家,因为兰市下跌,当初高价引进的兰草大大贬值了,或者与某个卖家有过纠纷而怨恨的话,难保这类买家不会故意把健康草给整出个拉丝草来,假公济私,以减少损失,或公报私仇,以泄私愤.到时的话,不管谁被该买家找上门来,总之是他的不幸,合该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