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表的帖子 ·我参与的帖子 ·我的收藏 ·我的博客 ·搜索帖子 ·收取短信 ·修改资料
返回论坛首页>> 返回展开页面>> 摄影爱好>> 帖子内容
普通帖 有兰友说~ 精华 原创
发表新主题 回复
前一页 1 2 3 4 ... 5 后一页 到第
翻指定的页码
  浏览回帖: 顺序 - 逆序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留言
秋心
来自:福建 漳州
头衔:会员
注册:2007-1-24
帖子:15599
积分:18424
我的博客
 回复 16楼(2008-5-11 3:24:10)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fever写到:

 

我說 重要的是 是如何让兰友 懂得区分BLS草 及知道种养BLS草的坏处 才是正本清源 消灭BLS草的最佳途徑~

 

好了,经历这段拉丝风波,现在有上网的兰友,基本上都认识到懂得区分BLS草及知道种养BLS草的坏处.我想请问林先生,如何正本清源,找到消灭BSL草的最佳途径在哪里? 我怎么看不到呢?



回顶部
秋心
来自:福建 漳州
头衔:会员
注册:2007-1-24
帖子:15599
积分:18424
我的博客
 回复 17楼(2008-5-11 3:25:21)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秋心写到:

fever写到:

 

我說 重要的是 是如何让兰友 懂得区分BLS草 及知道种养BLS草的坏处 才是正本清源 消灭BLS草的最佳途徑~

 

好了,经历这段拉丝风波,现在有上网的兰友,基本上都认识到懂得区分BLS草及知道种养BLS草的坏处.我想请问林先生,如何正本清源,找到消灭BSL草的最佳途径在哪里? 我怎么看不到呢?

所以,划分拉丝的责任范围,从目前来看,应该是比较实际与贴切的.至于怎么划分,愚见以为自买家引进后,由其亲手培育出来的新苗为界限.此新苗不包括引种时带的新芽,毕竟这个新芽还是来自卖家.如此的话,前者卖家,后者买家,均匀分配,各司其职.





回顶部
超然居士
来自:山东 诸城
头衔:会员
注册:2007-9-26
帖子:7558
积分:9494
我的博客
 回复 18楼(2008-5-11 6:38:22)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秋心写到:

秋心写到:

fever写到:

 

我說 重要的是 是如何让兰友 懂得区分BLS草 及知道种养BLS草的坏处 才是正本清源 消灭BLS草的最佳途徑~

 

好了,经历这段拉丝风波,现在有上网的兰友,基本上都认识到懂得区分BLS草及知道种养BLS草的坏处.我想请问林先生,如何正本清源,找到消灭BSL草的最佳途径在哪里? 我怎么看不到呢?

所以,划分拉丝的责任范围,从目前来看,应该是比较实际与贴切的.至于怎么划分,愚见以为自买家引进后,由其亲手培育出来的新苗为界限.此新苗不包括引种时带的新芽,毕竟这个新芽还是来自卖家.如此的话,前者卖家,后者买家,均匀分配,各司其职.


支持秋心的看法。



回顶部
采青
来自:福建 漳州
头衔:掌柜
注册:2006-5-18
帖子:2259
积分:3738
我的店铺
我的博客
 回复 19楼(2008-5-11 7:38:50)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认识BLS.正确处理BLS.



回顶部
冰芳兰苑
来自:四川 都江堰
头衔:掌柜
注册:2008-2-28
帖子:2132
积分:2610
我的店铺
我的博客
 回复 20楼(2008-5-11 7:49:53)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BLS!干掉它!



回顶部
一安堂主
来自:广东 水上城市
头衔:会员
注册:2006-3-29
帖子:6028
积分:7982
我的博客
 回复 21楼(2008-5-11 7:52:47)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象对待疯牛病一样,就地焚烧,设立组织挨家上门清查。卖一罚十,宁错杀一万不许放过一苗。



回顶部
fever
来自:广东 HK
头衔:掌柜
注册:2006-5-6
帖子:4523
积分:5623
我的店铺
我的博客
 回复 22楼(2008-5-11 7:53:41)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花兰写到:

呵呵!偶胆小。走人,觉觉去。

你说的 意見正确 不是拍磚~ 谢谢~



回顶部
一波
来自:四川 德阳
头衔:会员
注册:2007-3-12
帖子:7910
积分:8496
我的博客
 回复 23楼(2008-5-11 7:53:52)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一安堂主写到:

象对待疯牛病一样,就地焚烧,设立组织挨家上门清查。卖一罚十,宁错杀一万不许放过一苗。




回顶部
小辰
来自:江苏 南京
头衔:会员
注册:2003-8-12
帖子:303
积分:487
我的博客
 回复 24楼(2008-5-11 7:54:54)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看了这两天有关的BLS的帖子,感觉有人在忽悠兰友!可能想用淡化BLS的方式,让带BLS的草大量忽悠出去!本人曾在国兰网某名人那里引进过带BLS的草,提出交涉后,那位名人不谈自己卖出的草如何,大谈BLS的普遍性,告诉我在大自然是BLS是如何如何普遍,是诱发兰花变异的一种途径,说来说去,就是不肯退货!



回顶部
YAYI
来自:福建 福州
头衔:会员
注册:2005-11-19
帖子:193
积分:269
我的博客
 回复 25楼(2008-5-11 8:01:49)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总觉得fever的话,都很在理!!



回顶部
天然棚
来自:广西 平南
头衔:掌柜
注册:2007-11-17
帖子:8162
积分:11379
我的店铺
我的博客
 回复 26楼(2008-5-11 8:02:29)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花兰写到:

BLS已经快速扩散了,是否接着就是交易合理化,拭目以待。

是的,正确对待拉丝是大家兰友的共同责任!

卖家~要对自己的商品要严格管理,把好进货关,反销的草最好不要现倒现卖,不然不说病毒,开出来品种对不对还不好说!要是发现带毒的马上销毁,不要便宜卖给小兰贩到处传播~这是一个好卖家应有的良知!

买家~对于购买的兰草,自己要对拉丝有个正确的分便外,要认真选好卖家,买对人了,就不怕货出问题,出了问题都好解决!

网站~要起到公平公正的中间立场!对买卖家一视同人,做好监督和处理的工作,发现问题要迅速帮双方解决,碰上逃避问题的卖家要清除出去~都是好卖家了,网站能不兴旺?


 




回顶部
天然棚
来自:广西 平南
头衔:掌柜
注册:2007-11-17
帖子:8162
积分:11379
我的店铺
我的博客
 回复 27楼(2008-5-11 8:05:19)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小辰写到:

看了这两天有关的BLS的帖子,感觉有人在忽悠兰友!可能想用淡化BLS的方式,让带BLS的草大量忽悠出去!本人曾在国兰网某名人那里引进过带BLS的草,提出交涉后,那位名人不谈自己卖出的草如何,大谈BLS的普遍性,告诉我在大自然是BLS是如何如何普遍,是诱发兰花变异的一种途径,说来说去,就是不肯退货!
这样的名人要爆光,让他更有名!臭名远扬~



回顶部
fever
来自:广东 HK
头衔:掌柜
注册:2006-5-6
帖子:4523
积分:5623
我的店铺
我的博客
 回复 28楼(2008-5-11 8:10:03)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秋心写到:

我想请问林先生,如何正本清源,找到消灭BSL草的最佳途径在哪里? 我怎么看不到呢? 所以,划分拉丝的责任范围,从目前来看,应该是比较实际与贴切的.至于怎么划分,愚见以为自买家引进后,由其亲手培育出来的新苗为界限.此新苗不包括引种时带的新芽,毕竟这个新芽还是来自卖家.如此的话,前者卖家,后者买家,均匀分配,各司其职。<BR>


如是你说 拉絲的責任 会是共同承擔 会是比較好 是嗎? 对於这点 我有些看法~

但是我想 会不会请先生 在交易心得里 另起一帖讨论 会比較好呢?

此帖的目的 是在於儆醒兰友 BLS的害处 及敦請网站 加強BLS草不当销售的防範 ~

而不是 讨论責任的划分 希望先生明白~ 谢谢先生了!




最后编辑的是 fever on 2008-5-11 8:12:59, 总计第 1 次编辑
回顶部
花生
来自:河南 郑州
头衔:版主
注册:2006-11-28
帖子:3981
积分:9286
我的博客
 回复 29楼(2008-5-11 8:12:36)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我感觉就是从很多原生种带来和后来变异的。
一个地域某一种植物可能带病毒无显性症状,接触传染到其它植物上就会有显性症状,再加上环境的改变产生的变异。
兰花病毒最早在洋兰领域研究比较多,我猜测国兰是有可能从其它兰科植物或者是其它植物感染上的,现在物流非常发达,一时不能杜绝交流。防范LS,尽量做到:
1、期望国家加强进出口检疫,
2、卖家和兰商要坚守兰德,不走私返销草。
3、兰友不买非正常渠道进口的返销草。
3、对于网上交易的LS草严肃处理,兰友家里的LS草坚决隔离,最好烧毁。
慢慢来,估计我们会永远与LS做长期斗争了。



回顶部
fever
来自:广东 HK
头衔:掌柜
注册:2006-5-6
帖子:4523
积分:5623
我的店铺
我的博客
 回复 30楼(2008-5-11 8:15:03)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花生写到:

我感觉就是从很多原生种带来和后来变异的。
一个地域某一种植物可能带病毒无显性症状,接触传染到其它植物上就会有显性症状,再加上环境的改变产生的变异。
兰花病毒最早在洋兰领域研究比较多,我猜测国兰是有可能从其它兰科植物或者是其它植物感染上的,现在物流非常发达,一时不能杜绝交流。防范LS,尽量做到:
1、期望国家加强进出口检疫,
2、卖家和兰商要坚守兰德,不走私返销草。
3、兰友不买非正常渠道进口的返销草。
3、对于网上交易的LS草严肃处理,兰友家里的LS草坚决隔离,最好烧毁。
慢慢来,估计我们会永远与LS做长期斗争了。
 ~~



回顶部
回复
前一页 1 2 3 4 ... 5 后一页 到第
翻指定的页码
  公告栏
  版主区
  询问处
  新版建议区
  建议厅
  交易通
  春兰篇
  蕙兰篇
  寒兰篇
  建兰篇
  墨兰篇
  春剑篇
  莲瓣篇
  送春篇
  叶艺篇
  组培篇
  洋兰篇
  新手学养兰
  种养心得
  病害诊断
  兰花新闻
  以兰会友
  爱心义拍
  推荐卖家
  诚信防骗
  交易心得
  购兰指南
  市场行情
  国兰文化
  心情故事
  摄影爱好
  茶艺茶道
  茶余兰后
  时尚放纵
  音乐电影
  发表的帖子
  回复的帖子
  收藏的帖子
联系客服>>
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