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表的帖子 ·我参与的帖子 ·我的收藏 ·我的博客 ·搜索帖子 ·收取短信 ·修改资料
返回论坛首页>> 返回展开页面>> 茶余兰后>> 帖子内容
普通帖 网上网下 良心良知 有图片 有版主回复
发表新主题 回复
前一页已没有 1 2 3 后一页 到第
翻指定的页码
  浏览回帖: 顺序 - 逆序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留言
魂绕兰桥
来自:广东 深圳
头衔:会员
注册:2006-4-7
帖子:3601
积分:10614
我的博客
普通帖 楼主(2008-4-27 10:29:20) 博客 回复 编辑 收藏 引用  

前面因为被用假病草“爱心义拍”激怒,本人发帖声讨,并在谬论连连的情况下再次抨击,不想最后一贴,竟引出题外的反击。假病草的当事人再引伸出本人“仇师”一说,也就罢了,可是“水流云行”和几个声称注册地为福州的跟帖人的言辞让本人不得不认真对待。

本人先表明自己就此事儿的态度:不管某某人网下或QQ中表现的再英雄好汉、再无可挑剔,特别地,说起水平,哪怕他能做其他网站的网主、第一名嘴第一号笔杆子,就我而言,我对某些人的不解甚至厌恶,以至形成自己可能“与众不同”的立场,其根据就是自己看到的某些人在本站社区本身的表现。对某人,别人可以说他了解某人,说其根正苗红如何仗义行侠,可是在我看来,他就是一个调子很高、兰艺一般、身(网名)为老师却有时有辱斯文的自己不喜欢的“名人”。因为,我更看重的是“行动”,而不是“表白”。我更能说服自己的是良心、而不是利益。

事出有因。请“水流云行”回想自己的言行吧:请被张老师骂过的同志都出来声讨一下!对疑似售假贩兰,为什么有双重标准?(三)

你的依据:原先的帖子中没有任何某老师骂人的纪录,本人是“睁眼说瞎话”、“乱喷脏东西”。

起初,我还以为,你真的只是没关注过某人发过的那个帖子,也认为没必要或没有跟某人核实过“历史”,情有可原。今天有空,就翻了翻资料,下面就请“水流云行”看看并解释吧:

主题:不怕得罪所有卖家!所有卖家都来说说!
<IMG height=33 alt=回复 src="file:///D:/Administrator文档和收藏夹/zaz/花卉/以兰会友/张/中国兰花交易网社区%20-%20浏览贴子%20-%20不怕得罪所有卖家!所有卖家都来说说!1.files/re.gif" width=108 border=0>  第1页/共7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1、上面是2006年8月改版前本人收藏的帖子的电子档的一部分。为什么收藏,当时自己时间太多,此帖自己觉得有特别意义。

2006年8月,本网系统升级,后来在搬迁帖子时“丢”了很多内容,而且很多内容也乱了。这样是否就能否认曾经发生的事儿?

<IMG src="file:///D:/Administrator文档和收藏夹/zaz/花卉/以兰会友/张/中国兰花交易网社区%20-%20浏览贴子%20-%20不怕得罪所有卖家!所有卖家都来说说!1.files/[1].gif">
水流云行
<IMG alt=点击给我留言 src="file:///D:/Administrator文档和收藏夹/zaz/花卉/以兰会友/张/中国兰花交易网社区%20-%20浏览贴子%20-%20不怕得罪所有卖家!所有卖家都来说说!1.files/wangwang_offline.gif" border=0>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var rateSum = '4'; var user_name='%CB%AE%C1%F7%D4%C6%D0%D0' getRank(rateSum,user_name); </SCRIPT>4-10个信用积分,请点击查看详情
来自:福建福州
头衔:VIP会员
积分:378分
2006-5-12 22:59:10 回复 编辑 短信息 删除 奖励 <IMG height=18 src="file:///D:/Administrator文档和收藏夹/zaz/花卉/以兰会友/张/中国兰花交易网社区%20-%20浏览贴子%20-%20不怕得罪所有卖家!所有卖家都来说说!1.files/quote.gif" width=59 border=0> 
声明一下,我也赞同张老师的看法!不过请卖家们对号入座!


作者留言
<IMG src="file:///D:/Administrator文档和收藏夹/zaz/花卉/以兰会友/张/中国兰花交易网社区%20-%20浏览贴子%20-%20不怕得罪所有卖家!所有卖家都来说说!2.files/[1].gif">
水流云行
<IMG alt=点击给我留言 src="file:///D:/Administrator文档和收藏夹/zaz/花卉/以兰会友/张/中国兰花交易网社区%20-%20浏览贴子%20-%20不怕得罪所有卖家!所有卖家都来说说!2.files/wangwang_offline.gif" border=0>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var rateSum = '4'; var user_name='%CB%AE%C1%F7%D4%C6%D0%D0' getRank(rateSum,user_name); </SCRIPT>4-10个信用积分,请点击查看详情
来自:福建福州
头衔:VIP会员
积分:378分
2006-5-12 23:23:02 回复 编辑 短信息 删除 奖励 <IMG height=18 src="file:///D:/Administrator文档和收藏夹/zaz/花卉/以兰会友/张/中国兰花交易网社区%20-%20浏览贴子%20-%20不怕得罪所有卖家!所有卖家都来说说!2.files/quote.gif" width=59 border=0> 
枪打出头鸟!有哪个卖家敢碰这个锋头?!



11

 

2、当初的“水流云行”是现在的“水流云行”吗?当初跟某某人在其中一唱一和的,某某人和“水流云行”应该不会忘记了吧?现在的社区帖子中还能找到类似记录吗?包括当初的骂人、论战纪录,现在似乎没有了,难道就真的不曾发生过,就可以因此攻击别人“睁眼说瞎话”、“乱喷脏东西”?

3、还要我找其他证据吗?说话要凭良心,不要以为做过的事儿表面上没证据了就只有“天知地知”了,人还是要有良知的。

4、我个人的本意,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是是非非对新来的原本没多少意义,要给曾经犯错的人机会。人不犯我,我也不想揭短,希望旧事过去,大家相安无事。可是,几个表面注册福州的,却表现意外的团结一致,更被人说成是“乱喷脏东西”,故不能不自卫。

(题外话:某某人当初发帖质疑虚假的一口价,在我当时看来是全盘否定一口价交易的真实性,而本人此前刚好点过一口价,且已经把钱足额支付给了本网那位我很敬重的老师卖家。当时参与该帖则是因为实在看不惯楼主出言不逊地对待“全部卖家”和跟帖的部分“兰友”)

(蓝色字体为第二次编辑时所增加或更正)




 
最后编辑的是 魂绕兰桥 on 2008-4-27 10:48:18, 总计第 2 次编辑
广


欢迎光临听香阁兰花 宝山兰苑 小杨老师兰花专卖店 中华兰博园  
花新
来自:重庆 重庆
头衔:会员
注册:2006-6-11
帖子:290
积分:414
我的博客
 回复 1楼(2008-4-27 10:34:05)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你们越热闹,那些骗子就笑得越高兴!!



回顶部
魂绕兰桥
来自:广东 深圳
头衔:会员
注册:2006-4-7
帖子:3601
积分:10614
我的博客
 回复 2楼(2008-4-27 10:39:48)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花新写到:

你们越热闹,那些骗子就笑得越高兴!!
你说的“骗子”,就不包括“你们”在内?我声讨假病草“义拍”,难道就不是为了针对假病草卖家、准骗子或其他行为上让人很难理解的“好卖家?”



回顶部
szx-651128
来自:山东 青岛
头衔:会员
注册:2005-3-24
帖子:7018
积分:11007
我的博客
 回复 3楼(2008-4-27 10:47:47)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摆在眼皮底下的事情都说不清,过去的事情谁能说清?历史问题让考古学家们去考究吧!




回顶部
魂绕兰桥
来自:广东 深圳
头衔:会员
注册:2006-4-7
帖子:3601
积分:10614
我的博客
 回复 4楼(2008-4-27 10:51:34)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szx-651128写到:

摆在眼皮底下的事情都说不清,过去的事情谁能说清?历史问题让考古学家们去考究吧!

本来我只是就事论事,问题是有个别人总拿过去的事儿说事儿,好像冥冥之外就没有神灵了。



回顶部
水馬
来自:广东 香港元朗
头衔:版主
注册:2005-7-1
帖子:6601
积分:12982
我的博客
 回复 5楼(2008-4-27 10:56:28)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如何做一个真正快樂的人,忘記他人的不是,做好自己本份.你的所為天知地知!足矣!



回顶部
泰山之巅
来自:山东 泰安
头衔:会员
注册:2005-5-2
帖子:1125
积分:2017
我的博客
 回复 6楼(2008-4-27 10:56:42)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szx-651128写到:

摆在眼皮底下的事情都说不清,过去的事情谁能说清?历史问题让考古学家们去考究吧!





回顶部
魂绕兰桥
来自:广东 深圳
头衔:会员
注册:2006-4-7
帖子:3601
积分:10614
我的博客
 回复 7楼(2008-4-27 10:57:48)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水馬写到:

如何做一个真正快樂的人,忘記他人的不是,做好自己本份.你的所為天知地知!足矣!
善哉此言!



回顶部
水馬
来自:广东 香港元朗
头衔:版主
注册:2005-7-1
帖子:6601
积分:12982
我的博客
 回复 8楼(2008-4-27 11:01:04)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魂绕兰桥写到:

水馬写到:

如何做一个真正快樂的人,忘記他人的不是,做好自己本份.你的所為天知地知!足矣!
善哉此言!
經驗之談



回顶部
张焱
来自:四川 成都
头衔:掌柜
注册:2004-1-13
帖子:11013
积分:18484
我的店铺
我的博客
 回复 9楼(2008-4-27 11:02:08)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还是喝茶好!!!静心!!!!!



回顶部
szx-651128
来自:山东 青岛
头衔:会员
注册:2005-3-24
帖子:7018
积分:11007
我的博客
 回复 10楼(2008-4-27 11:10:13)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反正你魂绕兰桥没有卖过假冒伪劣拉丝草缺德事。在这个腐臭的圈子里,已经算是很有良心良知了!

如果谁说你没有良心良知,你可以把拉丝草再捐给爱心义拍,让那些有良心良知的竟拍去!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最后编辑的是 szx-651128 on 2008-4-27 11:15:27, 总计第 1 次编辑
回顶部
魂绕兰桥
来自:广东 深圳
头衔:会员
注册:2006-4-7
帖子:3601
积分:10614
我的博客
 回复 11楼(2008-4-27 11:15:32)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张焱写到:

还是喝茶好!!!静心!!!!!

谢谢劝告!

树欲静而风不止。我喜欢观看和参与理性辩论,讨厌在社区对其他人的没有“技术含量”的恶意辱骂和无中生有、煞有介事地高喊“狼来了”的“孩子”。在理性辩论中引起不快很正常,不是原则问题。

对以前跟帖中可能让兰兄不快的地方,还请多多谅解。




最后编辑的是 魂绕兰桥 on 2008-4-27 11:18:06, 总计第 1 次编辑
回顶部
缘分兰苑
来自:江苏 溧阳
头衔:会员
注册:2008-1-19
帖子:2690
积分:3533
我的博客
 回复 12楼(2008-4-27 11:30:17)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张焱写到:

还是喝茶好!!!静心!!!!!




回顶部
菩提居士
来自:江苏 常州
头衔:会员
注册:2006-6-4
帖子:4092
积分:5365
我的博客
 回复 13楼(2008-4-27 11:36:38)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水馬写到:

如何做一个真正快樂的人,忘記他人的不是,做好自己本份.你的所為天知地知!足矣!
浪来浪去,缘来缘灭.不为俗恼,不为谛喜.犹如白云行空多自在,溪水长流归大海,笑看红尘人自在,渴了自斟茶一杯.倦了横身无忧睡,饿了随便吃几口.人生短暂时光催.自寻烦恼更不该.兰兄有空兰陵来,美酒泻入夜光杯.醉论人生不枉醉.乾坤本无错与对.皆是五蕴作由头.哈哈大笑烦恼走,闲看春芽出来否?



回顶部
花新
来自:重庆 重庆
头衔:会员
注册:2006-6-11
帖子:290
积分:414
我的博客
 回复 14楼(2008-4-27 11:45:37)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魂绕兰桥写到:

花新写到:

你们越热闹,那些骗子就笑得越高兴!!
你说的“骗子”,就不包括“你们”在内?我声讨假病草“义拍”,难道就不是为了针对假病草卖家、准骗子或其他行为上让人很难理解的“好卖家?”

呵呵,先生误会了,其实你们都是真兰友,都是在为兰友们好,要打击那些真正的骗子才是!

喝喝茶休息休息!




回顶部
杨稍
来自:湖北 武汉
头衔:会员
注册:2007-6-11
帖子:868
积分:1615
我的博客
 回复 15楼(2008-4-27 12:25:02)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何为骗子,在交易网应该指那些以假充真、以劣充好以及通过非正常手段谋取“信誉”的人。



回顶部
回复
前一页已没有 1 2 3 后一页 到第
翻指定的页码
  公告栏
  版主区
  询问处
  新版建议区
  建议厅
  交易通
  春兰篇
  蕙兰篇
  寒兰篇
  建兰篇
  墨兰篇
  春剑篇
  莲瓣篇
  送春篇
  叶艺篇
  组培篇
  洋兰篇
  新手学养兰
  种养心得
  病害诊断
  兰花新闻
  以兰会友
  爱心义拍
  推荐卖家
  诚信防骗
  交易心得
  购兰指南
  市场行情
  国兰文化
  心情故事
  摄影爱好
  茶艺茶道
  茶余兰后
  时尚放纵
  音乐电影
  发表的帖子
  回复的帖子
  收藏的帖子
联系客服>>
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