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表的帖子 ·我参与的帖子 ·我的收藏 ·我的博客 ·搜索帖子 ·收取短信 ·修改资料
返回论坛首页>> 返回展开页面>> 寒兰篇>> 帖子内容
普通帖 从“恶意差评”中想到的 原创
发表新主题 回复
前一页已没有 1 后一页已没有 到第
翻指定的页码
  浏览回帖: 顺序 - 逆序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留言
潇瑟
来自:江西 吉安
头衔:会员
注册:2007-1-22
帖子:1408
积分:1628
我的博客
普通帖 楼主(2007-12-1 11:39:25) 博客 回复 编辑 收藏 引用  

<SPAN style="FONT-SIZE: 14pt;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从“恶意差评”中想到的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所谓的“恶意差评”主要是针对买家而言的,意为买家拍而不买还给卖家差评谓之“恶意”,网站为此挠破脑壳也没想出什么好的解决办法,最后只是一删了事。但“好评”和“差评”都是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给对方态度真实的表达,岂是一个简单的“删”字可以了得。最近,网络骑师有点烦,因草率删除<SPAN style="COLOR: #333333;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ˎ̥; mso-hansi-font-family: ˎ̥; mso-bidi-font-size: 10.5pt">万载玄冰给成都兰花世界的“恶意差评”一事而惹了一身的膻,首先是在中交网公告栏内就“恶意差评”一事发布了三点紧急声明,声明中连用“起哄、煽动和攻击”这样曝人眼球的字眼,使人总是与“阴谋、策划、颠覆”总总不能放在阳光下的东西串联在一起,感到无所适从。事后骑师也似乎感到做得有点过,都是来兰花网玩的,见了面道一声“大哥,缘份那”!也没有什么过不去的沟沟坎坎,所以又匆匆贴了一封道歉信以适前嫌。哈哈,真是难为骑师大哥了!骑师大哥身跨黄膘马,手持丈八蛇矛枪,枪是好枪,可临阵总是使不上劲,给人一种“虎头蛇尾”的感觉,到头来还得低下高贵的头赔着小心,你说这是个什么事。唉,说到底还是“恶意差评”惹的祸。<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333333; FONT-FAMILY: ˎ̥; mso-bidi-font-size: 10.5pt">

<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333333; FONT-FAMILY: ˎ̥; mso-bidi-font-size: 10.5pt">   <SPAN style="COLOR: #333333;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ˎ̥; mso-hansi-font-family: ˎ̥; mso-bidi-font-size: 10.5pt">俗话讲:世上没有“无本之木和无源之水”,任何事情都是有因果联系的,我们应透过纷烦的事物表象去看本质。从心理学的角度讲,任何一个身心健康的人,都不会无原无故的去攻击一个对自已不产生威协和影响的人和事,除非此人精神不正常,那又得另当别论,因为这是法律也解决不了的,更别说是中交网了。所以我认为“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恶意”的差评自然有“恶意”的理由,网站和骑师不能一概以“恶意”而论之,也不能一概以“恶意”而删之,就象网站提供给买家以不买还给差评的功能,买家就有真实意图表达的权利,否则,网站可以修改游戏功能,在双方没有钱物两讫之前,买卖双方就不能使用评价功能,当然,这是网站该完善的事,不是我们能够做到的。所以透过“恶意差评”我总是在想,网络总是虚拟的,无论在信息的占有上还是卖买纠纷的处理上,买家总是处在弱者的地位,因为买家付出的可是真金白银,换回来的却是几颗草,所以买家自然要的是货真价实的草,而不希望是病草、弱草和假草,所以网站和卖家要充分给买家一点起码的宽容心,平常心、同情心,让他们在宽松平和的环境下去完成交易,别给他们施加太多的压力,因为在中交网受害最多的还是买家。上次朱德强把可怜又可爱的买家给骗惨啦,众买家就象受伤的狼崽子,最多只是在中交网上嗥嗥的叫上了几句,就躲在角落中含着眼浪舔着滴血的伤口,并没有给网站和众多给朱德强好评卖家找什么麻烦,你们能说这样的买家不是可爱的吗?就算有的买家给了卖家几个差评,这又能说明得了什么问题呢?因为我总是坚信瑕不掩渝的道理,好的卖家总是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的,因为金子埋在土里,总有一天会发光的。所以我得出的结论是:善待你们的买家,你们会获得丰厚的回报。要耐得住寂寞,稍安毋躁,买家是你们的朋友不是你们的敌人。




 
广


欢迎光临听香阁兰花 宝山兰苑 小杨老师兰花专卖店 中华兰博园  
潇瑟
来自:江西 吉安
头衔:会员
注册:2007-1-22
帖子:1408
积分:1628
我的博客
 回复 1楼(2007-12-1 11:39:56)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从“恶意差评”中想到的

所谓的“恶意差评”主要是针对买家而言的,意为买家拍而不买还给卖家差评谓之“恶意”,网站为此挠破脑壳也没想出什么好的解决办法,最后只是一删了事。但“好评”和“差评”都是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给对方态度真实的表达,岂是一个简单的“删”字可以了得。最近,网络骑师有点烦,因草率删除万载玄冰给成都兰花世界的“恶意差评”一事而惹了一身的膻,首先是在中交网公告栏内就“恶意差评”一事发布了三点紧急声明,声明中连用“起哄、煽动和攻击”这样曝人眼球的字眼,使人总是与“阴谋、策划、颠覆”总总不能放在阳光下的东西串联在一起,感到无所适从。事后骑师也似乎感到做得有点过,都是来兰花网玩的,见了面道一声“大哥,缘份那”!也没有什么过不去的沟沟坎坎,所以又匆匆贴了一封道歉信以适前嫌。哈哈,真是难为骑师大哥了!骑师大哥身跨黄膘马,手持丈八蛇矛枪,枪是好枪,可临阵总是使不上劲,给人一种“虎头蛇尾”的感觉,到头来还得低下高贵的头赔着小心,你说这是个什么事。唉,说到底还是“恶意差评”惹的祸。
俗话讲:世上没有“无本之木和无源之水”,任何事情都是有因果联系的,我们应透过纷烦的事物表象去看本质。从心理学的角度讲,任何一个身心健康的人,都不会无原无故的去攻击一个对自已不产生威协和影响的人和事,除非此人精神不正常,那又得另当别论,因为这是法律也解决不了的,更别说是中交网了。所以我认为“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恶意”的差评自然有“恶意”的理由,网站和骑师不能一概以“恶意”而论之,也不能一概以“恶意”而删之,就象网站提供给买家以不买还给差评的功能,买家就有真实意图表达的权利,否则,网站可以修改游戏功能,在双方没有钱物两讫之前,买卖双方就不能使用评价功能,当然,这是网站该完善的事,不是我们能够做到的。所以透过“恶意差评”我总是在想,网络总是虚拟的,无论在信息的占有上还是卖买纠纷的处理上,买家总是处在弱者的地位,因为买家付出的可是真金白银,换回来的却是几颗草,所以买家自然要的是货真价实的草,而不希望是病草、弱草和假草,所以网站和卖家要充分给买家一点起码的宽容心,平常心、同情心,让他们在宽松平和的环境下去完成交易,别给他们施加太多的压力,因为在中交网受害最多的还是买家。上次朱德强把可怜又可爱的买家给骗惨啦,众买家就象受伤的狼崽子,最多只是在中交网上嗥嗥的叫上了几句,就躲在角落中含着眼浪舔着滴血的伤口,并没有给网站和众多给朱德强好评卖家找什么麻烦,你们能说这样的买家不是可爱的吗?就算有的买家给了卖家几个差评,这又能说明得了什么问题呢?因为我总是坚信瑕不掩渝的道理,好的卖家总是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的,因为金子埋在土里,总有一天会发光的。所以我得出的结论是:善待你们的买家,你们会获得丰厚的回报。要耐得住寂寞,稍安毋躁,买家是你们的朋友不是你们的敌人。



回顶部
纤云点巧
来自:辽宁 锦州
头衔:会员
注册:2005-7-11
帖子:12326
积分:17141
我的博客
 回复 2楼(2007-12-1 12:15:13)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呵呵。生意人要往长远看,钱不找急家!



最后编辑的是 纤云点巧 on 2007-12-1 12:15:59, 总计第 1 次编辑
回顶部
圣火兰苑
来自:四川 眉山
头衔:掌柜
注册:2007-7-25
帖子:3231
积分:5760
我的店铺
我的博客
 回复 3楼(2007-12-1 13:10:44)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此帖该加精!多读读,有好处!余作收藏!



回顶部
百苗宋梅
来自:河北 秦皇岛
头衔:会员
注册:2005-12-23
帖子:663
积分:942
我的博客
 回复 4楼(2007-12-1 14:15:13)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此帖该加精!,哈哈,说的太好了,真的有一天,我门的网站一个买家都没了,那还会有卖家吗,记住一句话,现在是买方市场,找到100个好卖家容易,找到10个好买家不容易,咳这酒真不能喝,又说多了



回顶部
爱兰花的
来自:四川 成都
头衔:会员
注册:2006-6-4
帖子:16303
积分:17631
我的博客
 回复 5楼(2007-12-1 14:55:51)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此帖该加精!说得好.



回顶部
美人松
来自:吉林 白山
头衔:会员
注册:2007-7-6
帖子:481
积分:485
我的博客
 回复 6楼(2007-12-1 16:37:00)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楼主说的好...



回顶部
刘长明
来自:山东 淄博
头衔:掌柜
注册:2005-9-9
帖子:4926
积分:9259
我的店铺
我的博客
 回复 7楼(2007-12-1 22:15:37)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好文,客观公正,支持!



回顶部
老万
来自:江苏 苏州
头衔:会员
注册:2007-4-22
帖子:51
积分:52
我的博客
 回复 8楼(2007-12-2 0:17:52) 博客 回复 编辑 引用  
顶,买家永远是弱势群体,中交网如一味要保护卖家的利益,那买家的利益谁来保护呢?如卖家树正不怕影子歪,小人何能撼。



回顶部
回复
前一页已没有 1 后一页已没有 到第
翻指定的页码
  公告栏
  版主区
  询问处
  新版建议区
  建议厅
  交易通
  春兰篇
  蕙兰篇
  寒兰篇
  建兰篇
  墨兰篇
  春剑篇
  莲瓣篇
  送春篇
  叶艺篇
  组培篇
  洋兰篇
  新手学养兰
  种养心得
  病害诊断
  兰花新闻
  以兰会友
  爱心义拍
  推荐卖家
  诚信防骗
  交易心得
  购兰指南
  市场行情
  国兰文化
  心情故事
  摄影爱好
  茶艺茶道
  茶余兰后
  时尚放纵
  音乐电影
  发表的帖子
  回复的帖子
  收藏的帖子
联系客服>>
我要举报>>